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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公平是社會財富調節之根本

http://www.CRNTT.com   2014-07-05 11:24:01  


  中評社北京7月5日訊/6月30日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了財稅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這也意味著,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將正式啟動,並將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精神,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新的財稅體制框架。

  中華工商時報發表評論文章表示,很顯然,所謂方案,立足點就是操作,亦即具有具體的路徑和步驟、方法和措施,能夠解決各種實際問題,而不是一些原則的意見和要求。但是,由於財體制稅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加上上輪改革在很多方面存在著天然的缺陷,並在實話過程中沒有能夠及時進行高速與優化。因此,其帶來的利益格局固化,也使得本輪改革會遇到更多的障礙和挑戰,面臨更大的壓力與阻力。

  那麼,如何才能確保此輪改革順利推進,並達到預期目標呢?堅持公平優先,把公平放在改革的首要位置,是最重要也是最緊迫的一項工作。

  文章指出,建立公平的稅制,是財稅體制改革取得成功的關鍵。眾所周知,稅制是調節社會財富分配最重要的手段之一,科學、合理、規範的稅制,無疑將有利於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反之,則不利於社會財富的公平分配,也不利於社會公平。

  現行稅制,雖然也是按照公平的要求設計的,但是,由於受當時特殊社會條件與環境的影響,特別是為了增強中央財政的宏觀調控能力,稅制的設計也就擺脫不了行政思維的影響,被人為地增加了許多非市場因素。自然,在公平性方面就存在較大的問題了。如在國家、企業和個人的分配關係方面,就過度強調了國家利益,強調財政增收,強調提高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一段時間內,是合理的、需要的。時間長了,問題也就逐步暴露了。其中,居民收入被擠占,是最突出的矛盾。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不斷下降,則是最明顯的表現。

  想一想,國民收入的分配以擠占居民收入為代價,這樣的稅制還如何有公平可言呢?稅收對經濟的調節功能又如何發揮呢?不僅如此,在增值稅、所得稅、營業稅等範圍和稅率等的設計方面,也存在明顯的漏洞和問題,存在許多不合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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