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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統一是民族復興核心要義

http://www.CRNTT.com   2021-09-03 00:02:23  


 
  其一,國家統一是民族復興的題中之義。從文獻梳理的結果看,早在2000年1月31日,人民日報社論《實現和平統一共同振興中華》就首次將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並放在一起進行了論述,但並沒有具體闡釋二者的關係。該社論指出:“台灣問題不但能夠解決,而且一定能夠早日解決。中華民族在新千年的偉大復興一定會早日實現。”②後來,經過黨的十六大報告、十七大報告、十八大報告、十九大報告等一系列文件的進一步闡述,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的關係變得逐漸清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講話中指出:“台灣問題因民族弱亂而產生,必將隨著民族復興而終結。”③這是迄今為止對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關係最為權威的論述,將兩者關係表述得簡潔明瞭,解決了長期以來關於國家統一與民族復興孰先孰後的爭論。按照這一表述,中華民族復興之日,兩岸統一必然已經完成,而實現中華民族復興的截止時間是2050年,因而國家統一問題的完成時間也就不會晚於2050年。需要說明的是,2050年之前實現兩岸統一的說法,不是大陸官方直接論述或公布的,而是人們根據官方的相關論述推理出來的。但應該說,這個推理是合乎邏輯的。

  其二,國家統一是民族復興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統一是內含於民族復興的一部分,而不是獨立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之外的一項政治工程。在民族復興這項偉大工程中,有許多子工程,國家統一就是其中的子工程之一,該工程與其他工程相比,雖然在解決的時序安排上有些後置,但這並不意味這國家統一工程不及其他工程重要。毫無疑問,無論任何時候,國家統一大業都是最重要的政治任務。國家統一要在民族復興的歷史進程中來實現,兩者是整體與局部的關係,具有一體性和同步性。對於二者的關係,先前之所以有孰先孰後的爭論,是因為有些學者將兩者關係理解成了並列關係或交叉關係,將前者看成了後者之外的東西。事實上,民族復興與國家統一是包含與被包含關係,而不是交叉關係,也不是並列關係。

  其三,國家統一是民族復興的重要標誌。沒有國家統一,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民族復興的內涵理應包括免受外來干預的內容。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的論述,實現民族偉大復興之時,我們的國家一定是從“富起來”發展到了“強起來”。倘若中華民族復興時我們自己的領土仍處於另外一個國家的染指和干預之下,“強起來”將無從談起,一個尚未統一的國家難以成為世界強國。2018年10月25日,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長魏鳳和出席第八屆北京香山論壇致辭指出:“中國目前仍是世界上唯一沒有實現統一的大國”④,這句話的意涵不言而喻。目前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內部存在分裂尚可容忍;但隨著中國日益強大和國際地位不斷提升,內部分裂將會與中國的大國形象嚴重不符。台灣問題若繼續存在,中國的國際尊嚴就無法樹立,也就談不上實現了真正意義的民族復興。解決台灣問題不僅有助於提升中華民族的整體尊嚴和自豪感,而且有助於提高中國的國際地位,使中國以世界強國的形象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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