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公積金政策調整不能過度為救市服務

http://www.CRNTT.com   2015-03-24 10:03:57  


 
  第一,應賦予公民個人更多處置主動權和靈活權,打破過去公民個人在支取住房公積金中的種種制度性障礙,把方便、快捷、高效納入公積金管理重要內容,讓民眾享受公積金帶來的社會便利。

  第二,把盤活公積金資金存量當成降低公積金門檻重要目標。中國公積金結餘數額龐大,有近萬億資金沉睡在銀行及其他賬戶上,每年貶值損失不少,因而公積金改革圍繞盤活資金存量、發揮公積金惠民生作用仍是當務之急。把大量沉澱公積金用來發揮住房保障作用,或納入社保個人賬戶都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第三,降低公積金目標應實現多元化,不僅僅局限在“救市”上。當前,中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上還存在不透明、各地差異大、劃轉困難等問題。而最大的問題是公積金管理部門將增值部分“據為己有”,沒有讓繳存者享受實惠,這是最需要改革的地方。同時,各級政府也可考慮把公積金引入保障房建設或其他投資領域,確保公積金保值增值,而不是淪為單純的救市工具。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