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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中央不會坐視反對派佔中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12:08 |
重視特區與中央關係互動兩個關鍵性問題 在實踐方面,特區與中央在關係互動方面有兩個重要且關鍵性的問題,直到現在還不被瞭解,而一旦產生爭議,又會在香港產生兩極化的情況,令社會不和諧。第一個關鍵性互動就是政改問題。大家都瞭解,普選並不是由中英聯合聲明賦予的,而是來自《基本法》第45條有關行政長官普選,還有第68條有關立法機關普選的條文。對於香港應該依照什麼基礎來發展政制,社會近來出現很多爭議。我相信大部分人都瞭解,政改必須依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框架推進,但居然有人聲稱要依循一個子虛烏有的國際標準來決定行政長官普選方法,而且,這個言論講了一年,依然有人聽、有人信、有人支持。 我認為,這個現象正正表明,在關鍵性的互動問題方面,我們沒有好好地向香港人解釋清楚。我覺得,當前的氛圍雖然不是最理想,但大家的關注度比較大,我們應該趁現在這段有爭議的時間,講清講楚中央的權力。白皮書也講到,在政改問題上,中央也會聽取香港人的意見,但最後依然要按照《基本法》及根據特區實際情況,循序漸進,依照已經設定且不可改變的原則推進,例如在提名程序上,必須通過提名委員會來實現等等。 而第二個關鍵性互動則是釋法問題。香港法律界到現在都不明白,中國大陸法的法統是立法解釋權,由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來解釋法律,而香港沿用的普通法法統是司法解釋權,由法官和法院解釋法律,兩者並不相同。在釋法這個問題上,《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也進行了很多研究,試圖找到一些在一個政治體系里實行兩種法律體系的模式,作為參考。 當香港法院的司法解釋權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解釋權需要互動時,類似於要做到“220伏與110伏”相接觸而不爆炸,而我們找到的“火牛”就是歐盟。在歐盟中,成員國之一的英國是普通法的鼻祖,另一個成員國意大利則是大陸法的鼻祖,是羅馬法的源頭國家,而德國、法國再到俄羅斯,也都使用大陸法法統,中國亦在前蘇聯那裡學習並接收了大陸法法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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