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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開放應先提高匯率彈性

http://www.CRNTT.com   2014-08-22 09:20:39  


  中評社北京8月22日訊/“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要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由此使得加快推進資本項目開放已成為中國現階段金融改革的優先目標。雖然國際上對於資本項目開放的前提條件已基本形成共識,但國內則因理解不同而仍存激烈爭議。

  條件是否成熟

  每日經濟新聞發表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文章稱,國際上通常認為,宏觀經濟穩定、金融監管完善、外匯儲備充足、金融機構穩健是資本賬戶開放的四個基本條件。目前對於中國是否已具備資本開放先決條件的探討,一方面集中在論證這四個基本條件是否達成;另一方面則是基於匯率、利率市朝是否要先於資本開放的爭論。一些學者認為金融改革開放沒有固定順序,而另一些則支持國內金融改革在先,包括匯率、利率改革應先於資本項目開放。

  央行調查統計司曾在2012年公開發布了一篇名為《中國加快資本賬戶開放的條件基本成熟》的報告,認為:資本開放可以先於匯率自由化以及利率市朝;由於中國經濟部門資產負債表健康,金融體系穩健,因而資本開放的條件已基本成熟。

  2012年周小川行長發表的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的前景和路徑》中也表示:“可兌換不一定要實行自由浮動的匯率制度。”央行調查統計司司長盛鬆成2013年在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上發表主題演講,認為:就四大條件來說,中國現在的宏觀條件處於良好狀態。無論是經濟增長率、財政赤字水平、經常項目順差、短期外債餘額還是銀行不良貸款率,相較其他經濟體在資本開放時期,中國宏觀條件和國際條件都更好。並且認為,中國作為大國,小規模套利資金難以決定中國利率和匯率水平,“先內後外”存在局限性。

  對IMF指南的解讀

  文章表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在2013年更新發布了針對資本項目開放和管理的最新指南,總結了資本項目開放的先決條件,其中第一條就是:穩定且能提供足夠靈活性的宏觀經濟和金融環境。在具體條件中,首先被強調的是靈活的匯率機制,其次是充足的外匯儲備、較低且平穩的通脹水平、可控的內外債水平。

  IMF指出:“可信的匯率制度配合以充足的外匯儲備可以降低資本流動劇烈波動所帶來的風險。靈活的匯率安排則可以吸收外部衝擊,其效果相當於可信匯率制度配合以靈活的財政政策和富有彈性的勞動力市常此外,較低而穩定的通脹水平可以降低利差交易所引發資本內流和一旦貶值預期增強所引發的資本外逃風險。如果財政狀況可持續、公共債務可控,那麼,就可以容納一定範圍內的私人部門資本外流。如果能夠有效避免信貸和資產價格泡沫,那麼,就將進一步增強金融系統的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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