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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復中國事務部之後有何相應配套措施?

http://www.CRNTT.com   2012-07-26 08:43:02  


 
  民進黨在二零零八年的“總統”大選中落敗之後,“陸委會”重新落回國民黨的手中,再也不能為民進黨所用;民進黨要進行大陸事務的研究及協調工作,就必須要有相應的機構。為此,在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民進黨喪失執政權的首次中常會上,屬於前“新潮流系”的段宜康提出議案,建議恢復“中國事務部”。他在“提案說明”中指出,兩岸關係是台灣核心問題,如何型塑妥適的兩岸關係是民進黨重要課題。新任主席蔡英文即裁示,在“不增加員額編制、落實節流計劃”原則下,交由秘書長王拓評估後再合併提出。但在大半年時間過去後,雖然民進黨仍遵循“不增加員額編制、落實節流計劃”的原則,但也不怕迭床架屋,增加了幾個一級黨務工作單位,卻並未接納恢復“中國事務部”的提議,只是成立降了格的“中國事務小組”,並由原屬前“美麗島系”的陳忠信擔任召集人。但是,該小組後來卻並沒有開展活動。這被視為蔡英文繼續沿襲凸顯“一邊一國論”的《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思路的一個明證。

  現在,蘇貞昌主導民進黨恢復了“中國事務部”,等於是否定了游錫堃將其併入“國際事務部”的旨意。而當年撤銷“中國事務部”的做法,是游錫堃秉承陳水扁“一邊一國論”的旨意,主導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的配套措施之一。由此,蘇貞昌是否會進一步,對《正常國家決議文》進行檢視一番,使之與恢復“中國事務部”形成相輔相成的效果?

  北京一些官員在談到與民進黨進行“黨際交流”的條件時,老是強調民進黨必須放棄“台獨黨綱”或《台灣前途決議文》。其實,這兩者是有著一定的區別的。因為“台獨黨綱”的核心內容是“基於國民主權原理,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及制定新憲法的主張,應交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選擇決定。”亦即是透過“全民公投”實現“台獨建國”。而《台灣前途決議文》則是針對大部份選民對“台獨黨綱”的疑慮,並明白到“台獨建國”並不現實,因而採取承認“中華民國”的“國號”的手法,偷渡“台獨”的理念。它與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在台灣”相比,則是“中華民國是台灣”。按照“後法優於前法”的原則,承認“中華民國國號”,不再追求“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已經“凍結”了“台獨黨綱”。因此,才有“台獨黨綱是歷史文獻”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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