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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剖宮救命的背後 | |
http://www.CRNTT.com 2010-12-05 10:17:15 |
無亂如何,由獨立的第三方來進行醫療事故的鑒定,就像美國那樣,是一個被呼籲了很多年的事情,如此才能結束怨聲載道的局面。 結語:該醫院的一位副主任在接受採訪時很疑惑地問到:“現行法律讓我們覺得很困惑:什麼情況下,親屬才能替代患者簽字?和醫生的處置權相比,法律賦予病人和家屬簽字權的權限是否過高?”現行法律是讓人困惑,但是不在於賦予病人和家屬的簽字權更高,而在於法律和制度能否規範各種各樣的權利與義務。這點倒是可以參照很多他山之石了。(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0-12-05 原題:強行剖宮救命 困惑來自何處) 新聞鏈接: 廣州一孕婦拒簽字 醫院強行剖宮救其命引爭議 2010年12月04日16:10人民網 昨天早晨,廣州一名孕婦臨產時出現胎盤早剝,因危及母子生命,必須進行剖宮產手術。然而經醫生、家人輪番勸說,她仍堅決拒絕簽字,甚至在手術台上也大喊“要自己生”。最終,醫生征得其家人同意後,強行為其進行剖宮產。 記者昨晚從醫院獲悉,寶寶一出生就出現重度窒息症狀,出生數個小時後不幸死亡。母親則因出現心衰症狀,仍在醫院進行搶救。這一事件令病人簽字權與醫生處置權之爭再度浮出水面。 苦勸一小時未果,孕婦手術台上仍喊“要自己生” 昨天早晨6時許,一名29歲的臨產孕婦被轉送進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搶救。這名孕婦此前被廣州某醫院診斷為“無胎心”,並懷疑有胎盤低置。“我們檢查發現,胎心很微弱,孕婦下體一直在少量流血,而她沒有痛感。”該院婦產科李瑞滿主任醫師說,像這樣無痛出血,提示兩種可能,即低置胎盤和胎盤早剝,但B超顯示產婦不存在低置胎盤。醫生據此判斷,她屬於危險的胎盤早剝,如果不盡快手術,將導致胎兒宮內缺氧窒息死亡,並引發母體大出血,造成“一屍兩命”的嚴重後果。 然而,孕婦一聽要進行剖宮產,便情緒激動地大嚷:“我就要(自己)生,不要手術。”醫生反覆向她說明情況的嚴重性,但她就是不鬆口。與此同時,醫生採取措施以緩解胎兒宮內窘迫。監測顯示,胎兒的胎心越來越弱,而產婦下體出血量約達200毫升,懷疑出現彌漫性血管內凝血(DIC),情況已經十分危急。醫護人員焦急萬分。7時30分,婦產科兩名主任出馬,再次進行勸說,答案還是“不做手術”。 此時,孕婦的丈夫經醫院有關負責人出面解釋後,已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簽字,但家屬的勸說也不能讓孕婦回心轉意。由於孕婦神志清醒,沒有她的簽字,手術仍然不能進行。最終,醫院本著“生命第一”的原則,決定行使醫生處置權,得到家屬的再次簽字確認後,強行進行剖宮手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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