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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記憶、遺忘、道歉與寬恕的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11-14 09:30:19  


 
  我們不能鼓吹仇恨。寬恕是面向未來的積極態度,仇恨則是糾纏過去的消極態度。但是,寬恕不等於遺忘,寬恕的前提不是遺忘,而是揭示歷史真相,吸取歷史教訓,在理性地徹底地反思歷史的基礎上,施害者(不管是不是受到了蒙蔽)應該真誠道歉。有施害者的道歉,而後才能有受害者的發自內心的諒解和寬恕。

  現在有些知識分子提出所謂“積極遺忘說”。我不主張一味沉浸在過去不能自拔,有些東西或許應該“遺忘”,以便更好地面向未來,但“遺忘”應當是有條件的,只有在揭示真相、理性清理歷史問題之後的“遺忘”,才是一種理性的決定(如果是集體的災難記憶,則必須是集體的決定)。為了報復的記憶當然不好。我們常常說的“記仇”,就是這種消極的記憶,它要求糾纏於仇恨,意味著記住苦難的目的不是為了最後的和解和寬恕,而是為了報復。這樣的記憶只會使得人類陷入仇恨的循環、報復的循環。

  擺脫這種惡性循環,只能是建立在理性對待過去的基礎上。加害者的道歉,對災難的原因、性質、責任的認真負責的反省和清理,是寬恕的前提,它的意思絕不是簡單的遺忘,絕不是和稀泥。“道歉”的意義或許就在於這裡。道歉意味著過去的是非曲直得到了分辨,教訓已經被記取,災難的原因、性質、責任已經得到認真、負責的反省和清理。在這樣的情況下才能要求受害者寬恕,這樣的寬恕才是理性的、真正的寬恕,而不是無可奈何的“算了吧”。受害者個人“算了吧”式的不計較,並不是總是值得稱許,關鍵是要分析這種不計較的性質——是自願的、積極的、發自內心的,還是無奈的、消極的、被迫的。直面過去的災難,對於過去的是非曲直的理性清理,同樣是受害者的責任,這種清理是對歷史,更是對後代的負責。即使對過去的不幸記憶會使受害者陷入痛苦,但出於群體的而不是個人的原因,記住痛苦的遭遇,甚至在必要的時候把它公開,同樣是受害者的責任。這種“再一次的受害”是必要的。

  回避歷史的災難,不認真徹底地反思災難,災難是不可能過去的。無論是在社會和解的意義上,在制度建設的意義上,還是在心理康復的意義上,都是如此。

鏈接:紅衛兵道歉:只是一個開始
2010-11-05 14:53  南方周末  

  這些基於個人良心自覺而產生的零散懺悔,從質以及量上點數,都過於單薄。這的確只能是一個“良好的開始”

  致歉者

  程璧以及關秋蘭已經原諒當年罵過她們的學生了。她們仍像44年前一樣稱他們為“孩子”。“孩子們”已經年近六旬。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所有糾纏著普通老人的疾病糾纏著這些前紅衛兵們。

  道歉以及寬恕,使前迫害者與前受害者,在充滿人道災難的往事裡結成了同盟。此後,他們能夠一同來擺脫殘酷記憶的追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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