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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哲文:現在的申遺搞得有點過濫

http://www.CRNTT.com   2009-06-13 12:35:33  


 
  新京報:但在一些歷史文化名城,“大拆大建”的現象仍然屢禁不絕,甚至引發衝突,應該如何加強名城的保護?

  羅哲文: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方法有多種,一種辦法是把古城保護起來,另外再建一個新區,比如新中國成立初期梁思成提出建設新北京。我從解放初期起一直就住在北京,也參加了北京的規劃。這種思路對經濟條件要求比較高,加上其他的因素,最後未能成功。

  保護名城,就不能成片拆掉歷史街區,最常用的保護方法還是“點、綫、面”,點就是文物保護單位,綫就是一條街,比如北京的國子監街,蘇州的山塘街,再加上成片的歷史街區,就是更常用的保護方法。

  當然,開發商就是要賺錢,這無可厚非,關鍵是政府要把規劃搞好,保護好具有歷史價值的街區,不要把不該拆的拆了,該發展的沒發展起來。

  新京報:一些城市政府成片拆掉了歷史街區,拿“一些老房子沒有保留價值”作為理由,能否站得住腳?

  張廷皓:歷史城市是一個面,絕對不是幾個點構成的。歷史文化名城規劃應該明確哪些是要絕對保護的,比如重點文物單位裡面的內部構造是不能動的;有些成片的歷史街區是民房區,傳統民居建築內部可以改善功能和條件,增加取暖和衛生設施。保護歷史街區和改善民衆的生活,并不矛盾。

  新京報:但一些政府往往以發展的名義,拆掉老房子、老街區,怎麼協調保護與發展的關系?

  羅哲文:保護和發展的關系,我提出了八個字,“兩全其美,相得益彰”。兩者有矛盾的時候,要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當然,專家們的看法有時候也不一樣,比如在北京的南池子問題上,除了堅持保護工作,還要做一些具體的技術性工作,比如要看到一些建築不拆對發展更有利。

  現在,名城的保護工作越來越受重視,就是因為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和利用發揮出了效益,包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最好是兩者俱備。如麗江、平遙等地,在保護的基礎上發展旅游,旅游已經成為當地主要的經濟來源。人們越來越意識到,保護不是包袱,而是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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