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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紀珠: 簽MOU兩岸金融優勢合作

http://www.CRNTT.com   2009-03-10 10:17:41  


 
             MOU很重要 代表實質合作

  問:可以談談簽訂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的時程表嗎?

   答:依海基會對外說法是今年上半年,當然我希望愈快愈好,但“金管會”主要是掌握簽約的專業內容,至於何時簽訂,主要是“陸委會”在決定。但因為雙方意願都很強,去年我在比利時舉辦的全球銀行監理大會上,曾和大陸銀監會主席劉明康談及這個議題,兩方就很有共識,溝通也很順利。加上雙方都有分別與幾十個國家或地區簽訂MOU的經驗,溝通起來也順暢許多,所以海基會的說法,可能性應該很大。

  問:為什麼簽MOU對於兩岸金融發展這麼重要?

  答:因為大陸規定,有和大陸簽MOU的國家或地區,才能去大陸從事銀行、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至於保險業,MOU不是在大陸營業的前提,所以目前已有臺灣保險業和大陸合資,經營保險業務。

  MOU的原意是為了增進雙方金融監理的合作。例如,台灣的銀行到海外設置分行或子行,“金管會”不可能時時派人前往當地檢查,藉由對方的協助,才比較方便。相對地,對方“國家”分行來到台灣設置分行,台灣也會幫忙,彼此互惠。 

  雖然MOU不具法律效力,但卻代表雙方善意想要合作的共識,有其重要性。

  問:MOU的內容包含哪些重點?

  答:每個國家或地區重點不同,但主要有四個部分。首先,訊息交換。例如,什麼訊息雙方需要提供?提供到什麼程度、範圍?有時雙方法令修訂,也會提供給對方。

  其次,實地檢查合作。例如,當懷疑本國金融機構在國外分行有什麼弊端時,我們可以委託國外監理機關代為檢查,或我們自己派人過去檢查,對方協助。

  其三,資訊保護。雙方對於透過MOU從對方取得的資訊,應有保密義務,不可洩漏給第三者,亦不可任意轉交其他政府部門使用。

  其四,平時連繫。平常如何保持連繫?經由何種管道連繫?以及指定後續連繫窗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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