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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用臺灣外匯存底 別打歪主意

http://www.CRNTT.com   2009-03-09 16:14:58  


動員外匯存底,關鍵看用在甚麽地方。
  中評社香港3月9日訊/臺灣《經濟日報》發表社論,認爲:“在全球金融市場尚未穩定下,現在台灣外匯存底的運用優先順序,應是流動性重於經濟性”,呼籲“別再打外匯存底的歪主意”。文章内容如下: 

  “中央銀行”持有的2,942億美元外匯存底,最近又被盯上,成為府院高層救經濟的新目標,可能的方向包括進行產業投資的“主權”基金、移撥一定額度支應公共建設,更早還有買股救市之議;從央行這兩天大動作澄清,可以感受到央行承受的壓力。外匯存底能不能動用是個老掉牙的假命題,外匯存底當然可以動用;真正的問題是怎麼用、台灣現在最需要的用途是什麼?

  正如央行發出的說明,外匯是外國的貨幣,不能直接在臺灣使用,臺灣人取得的外匯透過銀行結匯等程序,換成新台幣,央行收到的外匯就累積為外匯存底;更重要的是,新台幣在國際間不流通,因而台灣經濟發展需要的原料、技術或民眾到海外旅遊,都要使用外匯,外匯存底的功能之一就是支應這些需求。

  這個過程簡單,但內含多個重要意義:一是央行的外匯存底不是淨資產,它是用同值的新台幣換來的,同值的換算依據是匯率;二來外匯存底雖是“央行”名下的資產,但實質上是全民資產,“央行”負保管及運用之責,任何人都能動用,前提就是拿新台幣來換,政府亦然;三為外匯存底是動態的存量,流動需求變化大,極可能因進口需要、海外投資驟增或臺灣內外資撤退而迅速縮減,甚至可能遭遇投機客狙擊。因此,一個經濟體若沒有足夠的外匯儲備,就可能導致金融市場動盪不安,昔日的亞洲金融風暴及最近南韓的外債危機都是實例。

  因此,外匯存底一直是在運用之中,而且是在“央行”宣示的安全性─不被倒帳、流動性─可變現、獲利性─能賺錢、經濟性─具公共外部效益等原則下運用。依照這些原則,尤其是經濟性這個原則,“央行”已提供外匯存底給公民營企業辦理融通及貸款,當然也可將外匯存底運用於府院高層期望的公共建設,或如中國大陸撥款成立“主權”基金,甚至像當年的香港金管局,直接用於買入低估股票以穩定市場。所以,動用外匯存底不是問題,問題是以台灣當前情勢而言,經濟性的優先性凌駕於其他使用原則嗎?

  先來算一個簡單的帳。目前台灣的近3,000億美元外匯存底高居全球第四,僅次於中國大陸、日本和俄羅斯,似乎是很多,但除了絕對值比不上中國的1.95兆美元、日本的1兆美元,相對支應的流動需求,也稱不上充裕,這包括外資持有的台股約1,227億美元、六個月進口外匯需求約1,200億元,僅這兩項就占八成,儘管有常態外匯收入可支應,但面對鉅額不確定的熱錢流動,台灣的防禦能力難謂高強,可能還有些脆弱。

  另方面,金融海嘯過後,亞洲國家或地區的國際收支普遍惡化,不只貿易經常帳收入展望弱化、部分央行還需提供美元流動性,甚至支應本國貨幣的穩定;加以近期金融保護主義崛起,國際資金撤離,部分亞洲國家或地區的外匯存底已開始縮水,像日本、俄羅斯、南韓、新加坡及香港,僅1月就少了快1,000億美元,顯示外匯存底不是只增不減,消耗速度還很快。此外,東協加三近日緊密推展換匯合作機制,也正是要在出現國際流動性不足時,以區域合作力量相互支援,共禦危機,但台灣無法參與這個機制。因此,在全球金融市場尚未穩定下,現在台灣外匯存底的運用優先順序,應是流動性重於經濟性,台灣就像是家參與國際經濟的企業,外匯存底是建立支付信用的重要支柱。

  再者,目前府院所謂的動用方式,不是拿新台幣來換外匯存底,而是要讓央行由“銀行中的銀行”,站到第一線成為“直接的放款者”,讓一套外匯存底製造二套新台幣的信用,形同讓央行印鈔票,如果我們可以接受新台幣愈來愈不值錢,這也不是不可以。外匯存底當然應該要運用,但請一切照規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