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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一個中國”話語體係邏輯與挑戰

http://www.CRNTT.com   2016-12-15 00:08:28  


 
  具體而言,現有文獻主要從下列兩條路徑出發完成相關論證:1)從國際法上的政府繼承理論出發,提出1949年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推翻了國民黨的南京國民政府,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即完成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中華民國政府”的政府繼承,而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恢復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並得到世界各國的普遍承認,從而在國際關係層面鞏固了這種政府繼承的事實。2)從國際法上承認與主權的關係理論出發,基於“一個國家如果不是在一個主權國家體系之中,如果它的主權不被他國承認,它就成為不了主權國家”⑥的認知,提出當前國際社會普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台灣是中國的一個部分,從而證成了台灣對中國主權的從屬性。與此同時,亦有部分學者從台灣方面所擁有的“邦交國”角度出發,指出這20多個國家並不是與“中華民國在台灣”或所謂的“台灣國”建交,而是與建立在“兩岸一中”“憲政”基礎上的“中華民國”建交,並承認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因而這種來自“邦交國”的承認,也並不能夠證成台灣已成為一個有別於中國的“國家”,因而同樣證成台灣對中國的從屬性。⑦

  儘管上述兩條論證線索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其論證的邏輯起點是相同的,即將“兩岸同屬一個國家”視為一個客觀存在的事實(無論是歷史事實,還是政治事實、法理事實),從而使用各類歷史素材和現實論據來論證這一事實的成立。這兩條線索的邏輯起點、論證思路和論證依據自然是正確的,也在實踐中構成對“兩岸主權統一”這一命題最為有力的支撐。但目前這種支撐在台灣地區內部政治局勢變動的背景下,面臨著來自“台獨”話語體系的直接挑戰。

  “台獨”理論學說對“一中”經典論述的挑戰

  自1949年以來,尤其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台灣地區政治轉型逐漸啟動開始,一些持“台獨”主張的學者開始借助多種理論資源,意欲裂解中國(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享有主權的法理事實,從而達到論證“中華民國”或“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之目的。

  (一)以兩岸主權分裂為導向的“台獨”理論形態

  考察台灣方面現有的諸種主張“台灣主權獨立”(“兩岸主權分裂”)的理論學說,其中以台灣“主權”形成的時間節點認知之不同,這些學說大體可分為“自始分裂論”和“嗣後分裂論”兩種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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