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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億債務置換 “拆彈”中國經濟 | |
http://www.CRNTT.com 2015-04-14 12:29:48 |
債務置換並不新鮮。2014年9月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即“43號文”便規定,“對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債務,各地區可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以降低利息負擔,優化期限結構”。計劃出台之所以引起軒然大波,既在於其可能對市場的影響,更在於國人對誰會承擔成本的擔憂。 在“認同派”看來,置換發生在市場主體,即地方政府或其平台公司與銀行之間,雙方協商解決,是“市場化”的處理方案。同時,置換只改變負債的期限結構,未擴大債務規模。“認同派”論證的“潛台詞”是,債務置換不會像當年的銀行壞賬大剝離那樣,讓納稅人埋單。 “認同派”把債務置換描述為各方都會皆大歡喜的完美方案。而“質疑派”認為,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債務危機得到紓緩,必然有代價,而代價總會轉嫁。如果央行參與其中,那麼等於貨幣增發,是“中國版QE(量化寬鬆)”,是讓國民為地方政府和銀行埋單。 這種擔憂不無道理。1995年通過的《中國人民銀行法》其29條便因此而生,其嚴格禁止央行“直接認購、包銷國債和其他政府債券”。在當年,此項立法的目的很大程度是基於之前財政一直向央行透支的弊病而“對症下藥”。 但法律限制並非絕對。有分析稱,如果央行參與,其可能的做法是利用“中間環節”,即通過抵押補充貸款、再貸款給商業銀行或政策性銀行,由它們來購買地方債券,這也等於是央行間接“放水”,和美聯儲的QE政策大同小異。在QE的實施中,美聯儲一度採用再貸款或從銀行手中購買國債等方式向銀行釋放流動性,從而達到增加貨幣投放的目的。 目前,並無權威消息顯示,央行會通過這種“間接方式”參與債務置換,但市場的猜測也不無道理。此前,中國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曾長期受制於債券市場的不發達,而在業界看來,做大債市的溢出效應之一便是為央行的公開市場操作提供更多的“工具”。如果商業銀行手中新增萬億債券,債券“工具”無疑更加充分。一旦有需要,這些新債券隨時可以被央行購買而釋放對應的流動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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