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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性與信仰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06 12:12:06 |
在第二階段,宗教從個體化的經驗發展為集體的經驗,從本能的反應,發展為自覺的,有概念範疇的,可以重複的知識系統。崇拜被固定化,程序被介紹進來,有了明確的概念和教義,而且社會生活也被滲透,但它還沒有進入統治社會生活的階段,信不信宗教還可以是一種選擇,不是與生俱來的。佛教在中國歷史上所起的作用,就是屬於第二個階段的宗教。當今的基督教曾經在中世紀是統治者,但是在今天的社會中,它退居其次,重要性僅次於法律。 在第三階段,在宗教社會,宗教發展為文明秩序,它以涵蓋一切的氣勢滲透到生活中的各個環節,影響著人們的行為。這種狀態即所謂“教治”或“神治”。在宗教文明秩序中,宗教成為靈魂的烏托邦,成為人們努力的方向。生命的意義必須全部存在於對宗教的追求之中。在這種社會中,人不能選擇宗教,而只有宗教選擇人。 來源:南風窗 日期:2012-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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