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 | |
中評社論壇:如何開啟和平協議進程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20 00:03:09 |
把兩岸已簽的各種協議 都視為廣義的和平協議 我們在談和平協議的時候,應該有個過程,所以我們可以反過來講,就是協議和平。這個時候協議變成動詞了,就是我們共同來討論、商討和平,所以是協議和平。如果是和平協議,協議是名詞,一字之差。所以從和解的制度化來講,當談到和平協議的時候,不是因為只有協議才能創造和平;何況,有了協議也不一定能取得和平的必然保證。如此一來,是把重點放在協議,是把和平協議當成一紙面文章,這是狹義的和平協議。 廣義的和平協議,是代表兩岸和解制度化的一個過程,是雙方在這個過程中,共同努力來建構並維護一個和平的環境。因此,重點是和平,而不是協議。在這個情況下,現在兩岸已簽的每個協議,當然都可視為廣義的和平協議,都是和解制度化的一部分,其中也包括不武的制度化。兩岸必須建立和平解決爭端的共識,並透過規範和機制,來排除任何足以產生武裝沖突的危險因素。 從當初“連胡會”建立的和平協議願景,隨後被國民黨列入政策綱領,到最後成為馬“總統”競選政見的一部分,這說明馬政府有與對岸協商和平協議的意願,沒排除最終簽訂和平協議的可能性。重點在於,簽協議必須有一個過程,特別是對兩岸和平能產生加成的效果。此時此刻我們不妨自問:兩岸的互信程度,是否足以達成這個目標?無論如何,兩岸需要的是和平的實質,而非是和平的形式。 張京育:感謝趙春山先生就提綱的第一個部分作了非常好的開頭跟分析,特別是對馬政府主張的思維,就和平協議的定位與性質,作了很清楚的闡述。我覺得這個部分來說,如果照趙先生講的這個程序,這個議題就不是什麼重大的議題了,因為現在兩岸之間已經在不斷的深化,兩岸之間不斷的在透過各種管道,在作一些協商,也簽訂各種不同的協議,將來在ECFA之下還會簽更多的協議,好像這個過程就很自然的過去了。趙先生也提到,在這個過程當中,有時候協議也是蠻脆弱的,雖然兩岸簽定了這些協議,但如果有什麼特殊情況發生,還是有些不可預測性。所以為什麼要談到,是不是有一個協議的話,是不是會使得這個不可預測性大為減少。現在再請大家發表高見。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第10頁 第11頁 第12頁 第13頁 第14頁 第15頁 第16頁 第17頁 第18頁 第19頁 第20頁 第21頁 第22頁 第23頁 第24頁 第25頁 第26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