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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給“村長之死”一個真相

http://www.CRNTT.com   2010-12-31 14:34:28  


 
錢雲會之死:怎樣調查?誰來調查?

2010-12-29 16:02:52 來源: 南方網  作者:舒聖祥

  28日下午,溫州市公安局發布了樂清錢雲會案複查情況,稱未發現有謀殺動機和跡象的證據。警方稱,在肇事工程車前保險杠左側,發現明顯擦劃碰撞痕跡,在泥地上有明顯刹車動作形成的車輪拖痕,和死者肢體在地面形成的拖痕,死者使用的雨傘傘骨局部被壓扁。肇事者供述也與現場勘查複核情況吻合。

  所謂“未發現有謀殺動機和跡象的證據”,顯然只是一個比較委婉的說法;更准確的潛台詞大概應該是:樂清警方交通肇事案的定性准確無誤。——雖然這樣的結果早在公衆預料之中,但是僅用了一個上午的時間,就完成了階段性複查工作並且對外宣布複查結果,其辦案速度未免也太為“神速”了一些。

  常識是,樂清警方既然宣布為交通肇事案,溫州警方複查起來,必須和公衆一樣帶著深層的懷疑精神,才可能有所收獲;否則,被樂清警方牽著鼻子走,複查一遍樂清警方提供的案卷就算完事,能查出問題來才真正奇怪呢!那麼,我們想知道,溫州警方在那一個上午里,究竟都複查了些什麼?——去過慘禍現場嗎?會見過死者家屬嗎?會見過被抓起來的村民,特別是自稱的目擊者嗎?驗查過被樂清警方搶走的屍體嗎?調查過公衆“友情提供”的那麼多案件疑點嗎?進行過車禍複原測試嗎?

  如果溫州警方以上這些都做了,那麼請向公衆提供和展示;如果根本就什麼都沒做,那麼這樣的所謂複查簡直沒有任何意義。就案件調查而言,立場足以決定一切。因為樂清警方有著既定立場,所以本來應該是可能的目擊證人,最後卻都被抓了起來極盡暴力之能事;本來應該是最重要的現場證據,最後卻以二次搶屍的方式讓案件現場毀壞殆盡;本來應該是公正細致的調查,最後卻成了對村民的單方面恐嚇……現在溫州警方要複查,如果不是奔著刨根問底而去,相反卻是奔著平息事態而去,最後必然會陷入“自己人查自己人”的人性弱點之中。

  案件複查要想令人信服,就請不要以自身權力的權威性和不容置疑的口吻,來代替闡釋調查報告科學准確的必要性。公布調查報告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宣讀過程,更應該是一種自我論證和解疑釋惑的過程。出現了引人關注的爭議事件,國外的調查通常都是耗時良久,而且調查報告動輒幾十上百頁,而我們的上級複查居然只用短短一個上午,複查報告更是短短一句話的結論性陳述,這如何能夠令公衆信服?

  如果說對於溫州警方的複查,公衆尚因早有心理准備而不至於錯愕;那麼最為令人費解的還應該是:如此沸騰滔滔的民意面前,為何那些更高層的權力機構,居然能夠平靜地置身事外?稍微大點的礦難,安監總局局長總是最先趕到現場;如此引起舉國關注且可能隱藏驚天冤情的大案,連學者都准備組織獨立調查團,公安部難道不應該介入嗎?國土部難道不應該介入嗎?各級人大機關難道不應該介入嗎?要知道,當輿論一再質問“誰來給錢雲會之死一個真相”,詰問的可絕不只限於溫州市政府。

  2010年,也許注定將會在“錢雲會之死”的滔滔爭議之中結束。那麼,一個有證據支撐的、可令人信服的真相,公衆能在下一年里等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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