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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的狐狸尾巴終於暴露出來 | |
http://www.CRNTT.com 2010-02-11 08:14:40 |
實際上,監督權是一回事,參與權卻是另一回事。所謂“立法院”還應參與兩岸談判工作,不但是在“憲制”精神上,顛覆了“立法院”與“行政院”互相制約,及“五權分立”的原則,而且在實務操作上也不利於兩岸談判的順利進行。這是因為,一、“立委”並非專業人員,且須顧及選票利益,這就決定了“立委”上桌談判,必會是“作秀”多於專業表現,並會將政黨政見引入到談判會場。因此,必會導致在談判過程中,己方步調並不一致,從而影響談判效率和品質。二、基層出身的“立委”為了維繫及提高知名度,以助固票、拓票,必會自我炒作,把在兩會協商過程中的兩岸分歧以至台灣內部不一致的“內幕”,輕易炒作示眾,甚至是錯誤引述,對談判造成干擾。 更嚴重的是,既然王金平可以在其他議題放棄警察權,任由民進黨“立委”胡纏亂攪,也就能任由民進黨在“兩岸小組”中實施拖延戰術,令海峽兩會所協商的議題難以簽署,即使簽署了也難以審議通過。因此可以說,王金平的狐狸尾巴,終於暴露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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