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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揣測民衆 權力惡習

http://www.CRNTT.com   2009-08-05 15:14:55  


官員惡意猜測民衆也是權力濫用
  中評社北京8月5日訊/《檢察日報》今天登出劉義昆的文章“惡意揣測民衆是一種權力惡習”。文章表示:!“三公”消費,本是政府應該公開的內容,怎可能會是“國家機密”?面對公民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開申請,政府部門竟會如此“緊張”,只能說明,這“三公”消費中有太多內容,恐怕都是見不得光的。 “更為可悲的是,這種先入為主、惡意揣測民衆行為的官場惡習,并不僅在一地存在”文章内容如下: 
 
  河南南陽青年王清,向南陽市181個行政部門提交7項政府信息公開書面申請。其中,他要各部門公開的最主要一項內容是“三公”消費。結果,申請不但沒有實質性回複,王清更是被有些單位懷疑是間諜(8月4日《濟南時報》)。 

  王清有權要求政府公開信息嗎?答案不容置疑。保障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已經被寫入了今年4月發布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09-2010)》——要求政府公開信息,是在實現公民的權利與責任。 

  要求政府公開“三公”消費有意義嗎?答案也是肯定的。公款吃喝招待、公車消費和公費出國,花費的是納稅人的錢。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這“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是政府部門應該主動公開的內容。 

  遺憾的是,在面對公民王清的申請時,有關部門卻采取了“鴕鳥政策”:各部門對他申請公開的事項,要麼避而不談,要麼“無依據公開”,可以說沒有一份是完整回複。而某官員那一句“球信息公開,這裡沒有什麼信息可公開”,不僅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與羞辱,更體現了權力的囂張跋扈。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一些收到申請書的單位竟然將王清當成了間諜,認為他在收集情報,并開始打聽他的情況!“三公”消費,本是政府應該公開的內容,怎可能會是“國家機密”?面對公民合情合理合法的信息公開申請,政府部門竟會如此“緊張”,只能說明,這“三公”消費中有太多內容,恐怕都是見不得光的。 

  政府“三公”消費信息,與王清并無直接關系。可他卻花費一年多的時間,來做這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正因為他的“另類”,所以尤顯可貴。在我看來,王清此舉,乃是其公民意識的體現。可悲的是,對於一位公民的拳拳之心,當地政府不但不領情,還以“刺頭”、“間諜”來對待。以這樣的態度對待民衆的善意,怎不讓民衆倍感傷心與失落?

  更為可悲的是,這種先入為主、惡意揣測民衆行為的官場惡習,并不僅在一地存在。在一些地方,一旦有民衆發出不同的聲音、提出不同的意見,政府官員同樣會以有色眼鏡來看待,認為其“故意找茬”、“居心叵測”、“心懷不滿”———這在“王帥貼案”等一系列“誹謗事件”中,均有體現。 

  “因為我們是為人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如果有缺點,就不怕別人批評指出。不管是什麼人,誰向我們指出都行。只要你說得對,我們就改正。你說的辦法對人民有好處,我們就照你的辦。”毛主席的話,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都不該為政府官員所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