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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王英津析“一中各表”奧妙與應用

http://www.CRNTT.com   2016-05-08 00:02:32  


 
  (二)目前尚不具備“一中共表”的條件

  “一中共表”或“一中同表”,是指兩岸雙方就“一個中國”問題進行共同表述。如前所述,在“一中”原則層面上,兩岸(國共)之間已經達成共識,均承認並堅持“兩岸同屬於一中”。但在“一中”涵義問題上,兩岸之間尚存在著不同的界定和表述。目前“一中共表”的最大困難在於兩岸對“一中”意涵的認知缺乏交集。就目前兩岸在“一個中國”問題上的分歧來看,雙方並不具備“一中共表”的條件。

  首先,台灣方面(國民黨)不可能就大陸的“一中”意涵與大陸方面進行共表。大陸方面在“一中”表述問題上偏重於強調大陸和台灣同屬於一個中國,不再刻意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主張兩岸暫時擱置“一中”意涵之爭,這較先前的大陸表述似乎有所退讓,但主流國際社會均認為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且,大陸在“一個中國”表述問題上有國際版和兩岸版之分,大陸方面在國際場合併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的表述。因此,台灣方面(國民黨)目前很難接受大陸方面的“一中”意涵及其表述,自然也無法與大陸方面進行“一中共表”。

  其次,大陸方面不可能就國民黨的“一中”意涵與台灣方面進行“共表”。目前台灣方面(國民黨)關於“一中”論述主要有兩種:一是堅持“中華民國”的存在及其“主權”,而不承認大陸政權的合法性;二是在堅持虛體“一中”的架構下,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平起平坐、互不隸屬。就這兩種論述而言,大陸方面均不能接受。故大陸方面不可能與國民黨就其關於“一中”的表述進行共表。

  以上兩個方面表明,目前兩岸(國共)之間不具備“一中共表”的條件。儘管如此,但在“一個中國”框架下,許多事務性問題上卻已具備“共表”的條件,兩岸之間應先行就這些事務性問題進行“共表”。通過雙方對於事務性問題的“共表”來推動對於政治性、主權性問題的“共表”。隨著兩岸關係的向前發展和雙方力量對比的變化,“一中共表”的條件會逐漸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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