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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出台讓愛情變為買賣?(下)

http://www.CRNTT.com   2011-10-11 14:41:59  


 
  1980年代:樸素的婚戀觀

  男版:某男,34歲,未婚,華師大畢業,中共黨員,在本市川沙縣完中任教,作風正派,有事業心,家有住房。欲尋一位30歲左右,具有中等以上文化,有上進心,氣質文靜,品貌較好,在本市工作的未婚女青年為終身伴侶。

  女版:某女,35歲,身高1.6米,品貌端正,賢惠能幹,喜愛文藝。有住房,在廣西某縣城工作。欲尋40歲左右,身高1.70米以上,文化品貌相當,作風正派,事業心強,穩重善良,有工作單位的男同志為伴。

  —摘自1985年《現代家庭》

  熱門詞:愛好文學、事業心強、心地善良、作風正派

  剛剛擺脫政治化婚姻陰影的青年,不再為出身而苦惱,但“黨員”的政治身份仍是光環。

  這個年代,物質條件還不很豐富,收入並不是最重要的,“作風正派”和“心地善良”是最樸素的價值觀。

  在征婚廣告中,學歷和職業更多地被提及,不只是男性,女性也很在意,因為學歷和職業代表著一定的社會地位。職業方面,作家、編輯、科技工作者、幹部等較受到異性的青睞。

  對物質生活的追求剛剛開始萌芽,新婚夫婦追求的,從1970年代流行的三轉一響—自行車、縫紉機、手表、錄音機開始逐漸被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等三大件所替代。

  在福利分房時期,“有住房”也是婚姻市場上的有利因素。

  1980年代是文藝青年的黃金年代,無論男性女性,“愛好文學”都是個加分因素。除此之外,無論是征婚者的自我介紹, 還是對應征者的要求,自身的興趣愛好都受到相當程度的冷遇,但“事業心”和“上進心”卻屢屢被提及。

  李銀河在1989年對當代中國人擇偶標準的研究中,首次提出了跨文化婚戀觀的比較,中國人與其他文化中的人相比,擇偶標準更看重身高和婚姻狀況。

  在李銀河研究的征婚廣告樣本中,92%的人提到了自己的身高,這個現象在世界各國的征婚廣告中是非常罕見的, 但社會學家還不能確定這種特殊關注的確切原因,是因為男子高大才顯得有男子氣概? 還是因為身材高大是營養較好因而身體強健的標誌?

  李銀河還認為,與西方不同,當時的中國人注重婚姻狀況與婚姻經歷,對這一條件加以申明這件事,本身至少說明人們把配偶是否為初婚看得相當重要,這與傳統文化強調“從一而終”,以及一般價值取向強調“白頭偕老”不無關係。

  實際上,1980年代,人們對婚姻的基本要求仍以穩定、長久為主,因此善良、可靠、正派的擇偶條件仍然占據主流,但婚姻觀的變革即將到來,特別是1980年第二部《婚姻法》出台,首次明確了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離婚。它即將打破一向穩定的婚姻局面和中國人“從一而終”的傳統婚姻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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