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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支柱:我為什麼不贊成同性婚姻?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11:36:08 |
我反對同性婚姻。任何人都有結婚的權利,這並不意味著有跟同性結婚的權利,因為婚姻制度本來就是為異性戀建立的。正如任何人都有權利洗澡,並不意味著一個男人可以進女浴室洗澡。 不承認同性婚姻並不妨礙同性戀者同居,也不妨礙他們通過接受贈與、遺贈獲得對方的遺產,或者通過保險合同成為對方死亡賠償的受益人。中國傳統上對同性戀就比基督教、伊斯蘭教文化寬容;三十多年的強制計劃生育的宣傳和實踐,更使得許多同性戀者和為同性戀辯護的人(如李銀河)以同性戀不生孩子“減輕地球負擔”而自豪。 相反,承認同性婚姻卻會對傳統婚姻制度構成致命打擊。婚姻本來就是為異性結合而設,特別是為孕產婦的權利和孩子的權利而設,婚姻法中的大多數規範都沒有理由適用於“同性婚姻”。 承認同性婚姻之後,下一步他們就可能要求三人婚了,因為用“一夫一妻”要求同性戀確實沒什麼理由。 除了要求群婚,他們還可能要求收養孩子。儘管有研究表明同性戀“夫妻”收養的孩子性取向正常,但是這些研究樣本太小,研究材料多是同性戀者提供的,從事研究的也是同情同性戀的人士。即使這些研究是客觀的,性取向正常也不能排除這些孩子在對家里沒有的異性的認識和交往上存在欠缺,以及他們幼年時期因為自己的“父母”與主流人群不同而承受的壓力,不能完全置“言傳不如身教”的古訓於不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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