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 |
呂麗萍反“同”錯在哪兒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04 09:09:41 |
個人宗教信仰無權否定他人社會權利 呂麗萍到底轉發了什麼? 關於同性戀的這場爭論,源於呂麗萍轉發的兩條微博,那麼,她到底說了什麼才引起如此大的爭議?在原微博上,@馮偉牧師 說“紐約州議會昨晚通過了同性戀婚姻合法化提案。這是美國第六個通過類似法案的州,也是最大的一個州。求神憐憫這片日益墮落的土地!即使有一天若這裡法律規定反對同性戀會被判刑,我也仍然要傳講:同性戀是罪。神愛罪人,但神恨惡罪!信靠耶穌,勝過罪惡,出死入生。” 隨後的另外一條微博——“羅馬書 1: 26-27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已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也被呂轉發,並分別加上了“弟兄姊妹轉起來”和“給力”的評論。 呂麗萍有信仰自由的權利,卻沒有否定他人選擇同性戀的權利 呂麗萍的轉發,涉及相對敏感的話題,且原帖中包含“同性戀是罪”,因此才導致反對聲強烈。雖說此處的“罪”只是基督教中的原罪,呂麗萍也有信仰反對同性戀的基督教的自由,但這並不等於她也有以宗教觀念傷害他人的自由,哪怕只是精神傷害。她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這個自由並不包括強迫他人也接受其觀念,也不能否定他人自由選擇性傾向的權利。 歐洲中世紀曾有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偽基督徒把裁判權從上帝手上搶到了自己手中,按照他們對宗教的理解去裁判人間是非,並強加於人,甚至審訊用刑。納粹時期同性戀遭遇清洗,強行再教育,被定罪和屠殺者甚眾,主要原因也只是由於同性戀觀念與國家意識形態衝突,不利於“優等民族”的不朽。雖然上述兩個例子相對於此次事件來說顯得過於極端,但認為自己掌握絕對真理因而可以否定他人權利,所能造成的可怕後果不可忽視。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