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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應保九二共識及戰略模糊

http://www.CRNTT.com   2021-05-06 00:01:34  


 
  再說案例。“一中原表”不是個人心血來潮之作,而是這樣做有先例可循。2005年5月舉行的“胡宋會”所發表的“會談公報”就採取了這個做法。該公報所達成的“六項共識”將“兩岸一中”作為兩岸政治互信的基礎,並特別與“九二共識”相互印證;在對此進行描述時,就是把當年海基會和海協會達成“九二共識”的兩個版本的原話照抄出來,一字不漏,也一字不多,可以說這就是對“一個中國”的原版表述。當然,“胡宋會”會談公報是用了一個括號對此進行記載和說明的,其實括號中的內容更重要。〔22〕今天,在採取“一中原表”的做法時,可以把括號去掉,以示更加清晰與明確,也以示更加鄭重與權威。

  第二,在“及其核心意涵”上做文章。“九二共識及其核心意涵”是多年來大陸方面比較正式的一個政策性表述,最近國台辦發言人在回應邱太三談話時再次使用這一說法。〔23〕它不僅對國民黨,也對民進黨留出餘地,提供了政策表述空間。但如果想通過戰略模糊(或哪怕是“建設性模糊”)的路徑做出某種表述,必須聚焦“核心意涵”、符合“核心意涵”,而非心念他移、另起爐竃,用新名詞迴避“核心意涵”,或採取其他蒙混過關的辦法。衹要符合“核心意涵”,對兩岸雙方共識的概括可以起新的、另外的名詞,也就是創造形成一個“新共識”。

  這裡,還有個微妙而不能不說是重要的政策信息,即:在十八大以前,大陸方面較多使用的是“九二共識及其內涵”的用語;而到習近平總書記發表對台政策講話時則開始使用了“核心意涵”。“意涵”與“內涵”這二者雖衹有一字之差,卻含義深刻,頗值細細品味。應該說,“核心意涵”比“內涵”似乎預留了更靈活的表述空間,包括對民進黨當局來說。筆者說過,“對蔡英文和民進黨而言,接受‘九二共識’是維持現狀成本最低的選擇”;其實,認同“核心意涵”並作出相關表述,也是一種“成本最低的選擇”。

  第三,通過雙方簽訂“和平協議”或“結束敵對狀態協議”,可以將目前的“弱共識”轉化為“強共識”,將“九二共識”所本來就有的兩點從暗示部分轉向明示部分。這是一種十分理想化的選擇,衹有在兩岸雙方的“共同政治基礎”非常穩定而牢靠、政治互信達到很高水平的情況下,才能夠出現。屆時,要簽訂“和平協議”或“結束敵對狀態協議”,就至少需要雙方對一個中國原則或“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做出明確宣示;在“強共識”發揮功能之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核心意涵將被文件化、法律化。但就目前及今後一段時間來看,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尚是一種理想狀態,落地實現的可能性很低。〔24〕

  最後,本文再做一補充式說明,鑒於目前的兩岸關係基本狀態和水平,對以上三個建議,筆者傾向於優先細化前兩個。對第一個建議可以進一步理論化,對第二個建議可以進一步政策化。即使兩岸關係沒有出現改善與轉圜的可能,在“九二共識”問題上採取“一中原表”的做法,也是一種以正視聽、實事求是的必要之舉,可為歷史留下真相。如果兩岸關係出現轉機,它將能夠藉勢開拓出向前發展的更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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