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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境外資產流失多涉“七宗罪”

http://www.CRNTT.com   2015-04-18 14:13:44  


 
“五宗罪”——私人代持和小金庫

典型案例:已成通行潛規

  掛在私人名下的央企和國有企業海外項目中的賬外資產,已成國資流失的重要風險隱患。

  我國在改革開放初期,為便於境外投資的順利開展,允許一些國有企業采取對外以民間投資的形式,由高管人員代持國有股份,這也往往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渠道。某央企海外部門工作人員此前向記者透露,“因為不少國家對中國國字頭企業的收購行為很排斥,所以很多海外項目不是以央企的名義而是以私人名義開展的,但投入的資金是國家出,央企和代持的私人會簽訂一份代持協議,有的甚至沒簽,不少項目就真成私人的了。”

  據審計署此前對部分開展跨國業務的央企審計時反映,企業在境外投資中,個人代持股份的有關管理關系沒有理順,存在造成國有資產流失或產權爭議的風險。

  據了解,目前有大量注册於開曼群島、維爾京群島、百慕大等地的央企背景海外空殼公司,它們在開展并購、重組等國際資本運作時確實有一定便利之處,但卻長期處於中國境內審計監管空白之中。國資監管人士表示,國有企業建立以產權為紐帶的管理關系時,境外投資的產權關系必須予以明晰。財政部在2010年曾經發出通知,對國有企業境外投資中個人代持股份有關問題做出明確規範。而至於效果如何,公開資料沒有顯示。

  “很多海外項目還有小金庫,就是一些投資或者盈利不入賬,這部分錢就分流到個人腰包了,這部分流失資金是非常龐大的。” 據媒體公開報道,還有個別項目,就是在項目地挖了幾口井,沒打出來油就荒了,但是投入的資金卻不知去向。

  某能源央企駐外機構員工告訴記者,總部過於冗長的決策鏈條和行政化的辦事風格很難支撑駐外機構的快速發展,“買個電腦都要北京總部批准,因此‘小金庫’很難徹底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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