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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容市貌豈能淩駕生命之上

http://www.CRNTT.com   2013-01-09 11:44:14  


 
  龔益(中國社會科學院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副秘書長):從社會管理的角度看,流浪乞討人員存在著影響市容市貌的問題。從現代的觀點來看,城市管理者與流浪漢,並非對立衝突的敵對雙方。與中國各地通過種種富有想象力的手段“逼流浪漢無家可睡”相反,“讓流浪漢有個落腳之處”是政府首要考慮的。其實,政府已經在各個城市建立了收容所,但為何為數不少的人仍選擇“流浪”這種異於常人的生活方式,是收容所設施不到位還是個人心甘情願的選擇,這些問題都值得商榷,只有弄清楚“流浪”的真正原因,才能找出解決辦法。國家權力的職責是為不幸的流浪乞討群體提供生存的機會,致力於消除流浪乞討的社會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討的行為本身。市容市貌、環境的整潔不能淩駕於公民的生存權之上。民政部作為主管社會救助與福利的職能部門,有義務維護流浪者群體的合法權益。

  鄭也夫(著名社會學家):這個事情主要還是靠政府,政府應該擔起責任來,對城市流浪人員的管理是一項很專業的事情,當地政府工作人員應該好好研究下這個事怎麼解決。

  汪永成(深圳大學當代中國政治研究所教授):任何一座城市都會有流浪人員存在,對待流浪人員相關部門要加強巡查和疏導,而並不是變相地驅趕,要有合理的容忍,並從根源上加強救助和管理。

  問:在流浪人員中,也存在一些職業流浪乞討者,不願接受救助,同時給管理部門的工作帶來一定難度,對於這部分流浪人員,應該如何對待?

  丁兆林(公共管理學專家):對於職業乞討的流浪人員,收益不一定比接受救助差,救助機構顯得蒼白無力。而我國也缺乏相應的社會工作者來專門甄別、救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只能依靠警察和城管進行管理並把流浪人員送到救助站。對於這類流浪人員,應該規定一些地點。

  問:如何減少流浪人員,政府應該做哪些工作?

  丁兆林:在我國,長遠來看,關鍵要縮小地區差異、城鄉差別,還要有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記者譚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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