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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分配制度才能實現居民收入倍增 | |
http://www.CRNTT.com 2012-12-12 08:58:57 |
居民收入倍增是均衡的倍增 文章表示,針對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十八大報告提出,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取得重大進展,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確保到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是中央首次提出居民收入增長量化指標,從定性目標到定量目標,尋求經濟增長與福利增長、財富增長與財富分配之間的平衡。 “居民收入倍增”是均衡的倍增,“倍增”的收入應是均衡的可支配收入。根據庇古的福利經濟學觀點,要實現更大的社會福利必須增加國民收入,同時在分配方面必須消除國民收入分配的不均等。在效率原則下均等固然不可能實現,但均等化過程將必然裨益於居民收入的提升和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中國歷來就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古訓,雖然絕對的平均主義並不切合實際,但是縮減貧富差距實現國民收入合理分配已經成為一個現實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講,十八大報告中提出的“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是指全體人民人均收入翻一番,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爭大多數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尤其要保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幅高於高收入者,勞動報酬增速快於資本所得,徹底扭轉要素分配不公平問題,在市場內部實現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這也符合十二五規劃提出的“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要求。 收入分配不公平已經是一個危害很大、亟待解決的問題。中國收入分配制度經歷了由計劃經濟“平均主義”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轉變,全體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提高,增加了個人福利和社會福利。但是,一些非公平的制度安排使得城鄉之間、行業之間、地區之間、中低收入階層與高收入階層之間存在著收入上的巨大差距。這種全體居民受益的改革效果符合“帕累托改進”的特征,但我們也發現“帕累托改進”忽略了收入分配的公平問題,不同群體之間目標衝突與博弈導致收入分配出現了嚴重的公平缺失。在幾十年的時間裡中國缺少一個政策目標和體系都穩定的收入分配制度,這使得居民沒有享受到穩定而公平的收入分配,而是在低水平的收入均等化向收入差距逐漸擴大的轉變中承受著分配的不公。 由效率提高引起的報酬遞增和自我強化機制,使得制度變遷在報酬遞增階段形成一些既得利益集團,他們為追求利益不願進行制度變革,而是通過強化機制使制度變遷形成路徑依賴,甚至把制度鎖定在一種無效率的狀態,以不斷獲取利益。這將對其他社會群體的利益造成損失,使得公平取向的制度變遷無法最終實現。他們反對和阻礙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比如企業主會反對合理的職工工資增長制度以維護自身的高收入;腐敗官員會反對收入申報監管制度以維護權力尋租的灰色收入;國有壟斷性企業會反對行業最高工資制度以維護企業職工的高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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