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 |
馬英九為陳水扁保外就醫議題一錘定音 | |
http://www.CRNTT.com 2012-08-29 08:46:32 |
因此,馬英九在接受中央社專訪時,就特地指出,受刑人醫療有四種方式,從輕到重,包括“在監治療”、“戒護外醫”、“移送病監”,第四就是“保外醫治”;陳水扁已有多次“戒護就醫”,但外界往往誤以為“保外就醫”就是“戒護就醫”,但實際上“保外就醫”與“戒護就醫”是不同的制度。而“保外就醫”必須基於醫療原因,無法在監獄里執行才符合標準。因此,“保外就醫”不能以政治因素考量,若決定要做,一定是因為人道,必須要由醫生會診,認為在監獄里面沒有辦法提供治療。 應當指出的是,陳水扁在獄中所受的待遇,已經遠遠超過一般受刑人,享有一定的“特權”。實際上,按照台灣媒體的報道,陳水扁除了舍房之外,還可享用形同辦公室的專屬書房,可以使用的空間是其他受刑人的七倍;運動時間是一般受刑人的兩倍;一般受刑人的正常接見只有一週一次,陳水扁卻幾乎每天都有一次;一般受刑人“戒護就醫”或返家奔喪,都是全程施用戒具,陳水扁卻完全未用戒具;他的女婿和女兒也入入監幫他看診、洗牙,陳水扁還每週固定為《壹週刊》撰寫專欄。正因為如此,當“法務部”為了釋疑,決定將陳水扁在獄中的實況搬上網之後,一些民進黨人反而強烈反對,就是擔心會被其他受刑人的家屬看到了之後,認為陳水扁享受特權,群起抗議。既然如此,倘讓並不符合《監獄行刑法》第五十八條三項條件規定的陳水扁“保外就醫”,就更是特權中的特權,如果台灣地區的服刑人都要求也能享有此特權,恐怕將會有一半的服刑囚犯都可以放出來了。 馬英九上述的說法,也有間接揶揄郝龍斌“不懂法”的意思。實際上,馬英九是讀法律系出身,儘管其博士學位修讀的是國際公法,但好歹也是屬於法學範疇,而且他還曾任過“法務部長”。而郝龍斌的博士學位的食品科技學科,專攻醫療營養。這也難,有學者嘲諷,他的讓陳水扁“保外就醫”之說,是“沒有營養”。此語顯然也是嘲諷郝龍斌“不懂法”。 其實,馬英九此番話的核心,是在於“放了”。馬英九說,讓陳水扁“保外就醫”,出來之後其實就自由了,等於是恢復自由,可以到處“趴趴走”。儘管按照《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四條規定,陳水扁倘能獲得“保外就醫”,但當發生如下各款情形之一者,監獄得報請“法務部”廢止其“保外醫治許可”:一、違反保外醫治受刑人應遵守事項者;二、於保外醫治期間另犯他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三、無正當理由,未依醫囑住院或接受治療者;四、其他有廢止保外醫治許可之必要者。但以陳水扁“不甘寂寞”的性格,將仍然無法禁制得了他到處“趴趴走”,攪風攪雨。 |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