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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和海西應被融入十二五規劃

http://www.CRNTT.com   2010-10-18 08:13:49  


 
  當然,台灣的情況與香港、澳門,既有相同的地方——兩者之間都分別簽署了“ECFA”或“CEPA”協議,這是中國國家主體分別與其單獨關稅區中國香港、中國澳門,及台澎金馬單獨關稅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FTA),旨在於內地與香港、澳門,及台灣之間建立自由貿易區,取消相互間貨物貿易中的關稅和非關稅措施,逐步消除服務貿易中的各種限制,實現貿易投資便利化,促進相互間貿易投資的增長。但也有其不同之處——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香港、澳門已經由北京的中國中央政府對其恢復行使主權,而台灣地區的主權雖然已於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由中國政府恢復行使,但兩岸至今尚未統一,北京中央政府所制訂的各項經濟發展規劃,並不及於台灣地區。另外,為了防避民進黨將“ECFA”和“CEPA”扯在一起,將“ECFA”汙名化為“港澳化”、“矮化”,消除民眾心中的疑慮,故“ECFA”的名稱使用了具有對等、平等意涵的《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框架)協議》,與“CEPA”中使用的“安排”很大的區別,並在具體內容上,“ECFA”與“CECA”也有許多不同的地方。

  但這並非是不可逾越的。只要根據不同具體情況,進行分別敘述就是了。就像“ECFA”與“CEPA”有不同敘述那樣。尤其是注意不要做成北京中央政府的行政管理權“及於”台灣地區的錯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和麻煩。

  尤其是馬政府已經提出了“黃金十年”規劃,這個“黃金十年”的時間段,正好與國家“十二五規劃”和未來的“十三五規劃”相重疊。“黃金十年”規劃要把台灣建設成經濟發展的樞紐、創新中心及營運總部,如要實現就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大陸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發展,必須搭上大陸經濟發展的高速列車。即使是民進黨,也已正在研擬“十年政綱”,並已公佈了其中的族群、婦女等部份,據說將在“五都”選舉之後,公佈其兩岸經濟關係部份。因此,無論是出於促進馬政府的經濟政策加速與大陸融合的需要,還是出於矯導民進黨的兩岸經濟策略向大陸靠攏的考量,國家“十二五規劃”的區域經濟合作等部份,都應有意識地與台灣相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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