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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史:從梁啟超那裡“再出發” | |
http://www.CRNTT.com 2010-05-06 08:50:20 |
梁氏《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一文寫完於《中國歷史研究法》發表之後一年(約在1922年底),其副題是“對於舊著《中國歷史研究法》之修補及修正”。既是“修補及修正”,就不是全盤推翻。這篇文章介於1921年的《中國歷史研究法》與1926年的《中國歷史研究法補篇》之間。梁啟超的兩部歷史哲學之作之間有全然不同的歷史精神:前者更強調以歷史來“記述社會賡續活動之體相,校其總成績,求得其因果關係,以為現代一般人活動之資鑒者”,後者則迥異,側重“舊史學”的人、事、物、地方、斷代之專史。《研究文化史的幾個重要問題》乃是梁氏從“新史學”倒過來過渡到“舊史學”的橋梁(我給新舊史學打上引號,是因為二者的區分本難斷定)。 在這篇值得當下文化史細細品讀的文章中,梁啟超指出,“歷史為人類活動所造成,而人類活動有兩種:一種是屬於自然系者,一種是屬於文化系者”,而歷史中人類“自然系的活動”與“文化系的活動”之間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區別: 梁啟超認為,不同於注重“自然系的活動”的一般歷史研究,文化史研究的特殊性在於它遵循的“法則”,應是非歸納法、非因果律、帶有知識進化之堅持的。 在梁啟超看來,文化史有以下三個大意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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