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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躍剛:中國革命與中國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10 08:23:09 |
盧躍剛: 他就按這個原則來核定數億農民的基本口糧。牲口不算,牲口應該從糧食裏面單出來,因爲沒法核定牲口,只能按照人頭來算。人頭核算簡單。當時的基本標準,就是不餓死人。這只是主觀願望。實際上他連自己承諾的這個最低底綫也沒有信守。從統購統銷開始,就有大規模餓死人的記載,一直到70年代中期我當知青插隊的時候還有餓死人現象引發了當地農民武裝反抗共産黨的的現象。在此之前,王海光教授研究的中共建政初期征糧,就有征糧過多引發了當地農民武裝反抗共産黨的問題。 話再說回來。我們發現中國現代化之所以發生第二輪的原始積累和大規模的圈地運動跟剛才我們說到的農民沒有談判能力有關。2004年,國家信訪局局長說上訪案件達一千萬起,上訪人數每年超過五十萬人次。這只是根據信訪部門的統計,其實各級黨、政、人大、政協、工、團、婦、民主黨派及其各級領導,以及各級各類新聞媒體,都是上訪者的對象,去這些地方上訪人次、件次應該數倍于信訪部門,所以最保守地估計,上訪人次和上訪案件,真實的數字似應是國家信訪局公布數字的兩到三倍,也就是說,每年大約有一百萬到一百五十萬人次上訪,兩千萬到三千萬起上訪案件。十多年來,我一個人就受理過上千人次的上訪案件,有寄信的,來找談話的,報道的和沒有報道的。而且可以肯定地說,上訪人數和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根據研究,上訪案件80%以上是農民上訪,農民上訪案件中,絕大多數是土地問題,農民失地問題。伴隨著“西部水利大躍進”、城鎮化建設,這場圈地運動還遠沒結束。 你會發現,改革開放以後無論是比較成功的包産到戶,還是到後來才出現的大規模的直到今天還沒有遏制住的圈地運動,農民沒有談判地位,都跟早期的“集體化”土地制度有關,否則不會這樣。那麽就要回答一個問題,當時是怎樣的?我們的教科書,過去我們讀的也罷,到今天的中學、大學讀的也罷,都把中國革命稱作“土地革命”,內戰稱之爲“土地革命戰爭”,第三次也好,第二次也好,第一次也好。官史論述的框架,中國革命的性質就是這樣的性質,革命者剝奪地主土地,消滅地主剝削階級,土地平均分給貧苦農民,實現“耕者有其田”。 從井岡山一路下來,打土豪、分田地,1947年中共根據地土改,一直到中共建政土改。關于土改的動因研究,土改方式——暴力土改、和平土改的研究,黨史界有爭論,有的說土改是中共爲了“戰爭動員”,有的說不是這樣,是多動機的。 但是不管什麽樣的動機,當時革命的目標是剝奪地主、富農的所有産權,平均分配給廣大的貧困農民,把集中的私有化變成分散的私有化,這是革命的目標。當然土地私有程度各地情况不同,比如廣東,村社公田還是挺多的。 我們也非常遺憾地看到,全國的土地改革幷沒有全部完成,中共就宣布了“過渡時期總路綫”,準備實行合作化。“合作化”就是土地集體化,不管怎麽打扮,什麽說辭,集體化就是公有化,從最終的支配權和結果而言,從基本國體而言,集體化甚至公有化都不是,而是官有化,寡頭化,少數人化。 從土地私有化到“集體化”的“變”是理解當代史和中國革命性質的要害關節,甚至是理解整個二十世紀共産主義運動的要害關節。第一,變的是什麽?第二,爲什麽會變?第一個問題好回答,變私有爲官有。第二個問題不好回答,是一個大學問。但是從現代法律的角度看,變的性質好界定。把土地化私爲官,把土地從農民手裏搶回來,不是你政府和執政黨在違法?你號稱“土地革命戰爭”,動員農民幫你打仗,許諾奪取政權後“耕者有其田”,爲了兌現承諾,像模像樣地制定了法律,把土地從地主手裏搶過來分給貧苦農民。可是,《土地法》的油墨還沒幹,有些地方還沒插上地樁,有些地方地樁子沒捂熱就要拔起來了。這個行爲是違法的,違反了你執政黨自己制定的《土地法》。做人而言,違反了社會倫理;政治組織而言,違反了政治倫理。違法也罷,悖理也罷,從倫理的角度看,就是失諾或踐踏承諾,沒有起碼的誠信,失信于天下。農民爲你們打江山,貢獻了子弟,貢獻了小米,貢獻了獨輪車,貢獻了數百萬生命,圖什麽?圖的就是你承諾的以及農民理解的“三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有部電影叫《車輪滾滾》,講“解放戰爭”炮火連天,農民如何推著獨輪車支援前綫,給人印象,中共的江山是“獨輪車推出來的”。怎麽臉會變得那麽快?而且沒有絲毫心理障礙?把地給搶走?注意,我用的是“搶”字。一些史學家,包括境外的史學家在研究中國農村集體化問題的時候,說農民至少是一部分願意集體化。這是胡扯!這個道理多麽簡單,問你願不願意?“土地”這只煮熟的鴨子生從口裏被搶走了。鞋大鞋小,我自己的脚知道。餓不餓肚子,我自己的肚子知道。不需要征得你的同意,就把你的財産化私爲官,將心比心,你同意?你說集體化好,當初向國民黨奪權的時候咋不說?當然我這裏幷不是說暴力搶奪和殺戮地主就是合理的。這涉及到土改的方法,暴力土改和和平土改,優劣有爭論。這是另外一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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