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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從國安立法看中央治港思路變化

http://www.CRNTT.com   2020-07-06 00:08:03  


 
  (二)治理香港方式的變化

  治理理念的發展帶來治理方式的轉變。中央政府在香港問題上經歷了從被動回應式治理到主動作為式治理、從強調依基本法治港到強調依憲法和基本法治港的轉變,體現了香港納入中國治理體系後,中央政府的通盤考慮、特殊對待。

  截至目前為止,中央對香港的管治⑦大致經歷了“無為而治”、“有所作為”和“積極作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1997年至2003年,中央主要採取的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寬鬆管治模式,或曰無為而治。然而,2003年7月1日號稱50萬人的大遊行震驚中央。2004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黨在新形勢下治國理政面臨的嶄新課題。”對香港的管治進入“有所作為”的第二階段。為做好這一“嶄新課題”,中央選擇了依法辦事與政治解說兩條路徑,且同步推進、力度不斷加大。

  依法辦事即強調依照基本法治港。自香港回歸以來,無論是中國共產黨還是國務院的文件、報告都一直強調依照基本法辦事,類似2007年10月十七大報告中的用語——堅定不移地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全力支持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施政——屬於談及香港問題的標配。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指出,“中央政府將嚴格依照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堅定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政治解說即深入闡釋“一國”與“兩制”的關係。2007年7月1日,胡錦濤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10周年大會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三屆政府就職典禮上的講話中指出,“一國兩制”是完整的概念;“一國”是“兩制”的前提,沒有“一國”就沒有“兩制”;“一國”和“兩制”不能相互割裂,更不能相互對立。2012年7月1日,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15周年大會暨第四屆特區政府就職典禮的講話中,胡錦濤提到,中央政府對香港的一系列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為此,必須堅持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和保障香港社會各界利益、支持香港積極開展對外交往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等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再次強調,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必須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維護中央權力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發揮祖國內地堅強後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競爭力有機結合起來,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

  從2004年至2014年,中央政府的關心、關注有增無減,從每年一個CEPA補充協議,到中央領導人每次來港都會贈送“大禮包”,從“十一五”(2006-2010)規劃首次具體涉及香港、澳門,到“十二五”(2011-2015)規劃港澳單獨成章……。中央愛之彌深,卻發現香港的心並沒有一直靠近,反而在2008年中國人認同達到高峰後掉頭直下。⑧在這“多事”的十年間,香港經歷兩次政改,爭拗不斷,“反高鐵”、“反國教”、“佔領中環”,整個社會逐漸被政治裹挾,一路走到了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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