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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融合發展七大關係與建議

http://www.CRNTT.com   2018-01-23 00:20:20  


 
  二、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的關係

  在釐清交流發展與融合發展的基礎上,就不難理解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的關係了。按照推動和平發展邁向和平統一的手段來分,和平發展可分為兩個時期:一是依靠交流發展來推動的時期(2008-2016),二是依靠交流發展和融合發展共同來推動的時期(2017——)。換言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的前期主要將交流發展作為推動手段,而後期則主要將融合發展作為推動手段(當然,交流發展手段仍然存在)。因此可以說,融合發展仍屬於和平發展階段的範疇,它是和平發展階段的一部分,而非和平發展階段之外的新階段。

  筆者注意到,有學者採用“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和平統一”的路線圖來揭示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及和平統一的關係,將融合發展看作為獨立於和平發展的新階段。從中央提出融合發展的背景和目的來看,這種理解值得商榷。融合發展是相對於交流發展而言的,而不是相對於和平發展而言的,融合與交流均是推進兩岸和平發展的方式和手段。③融合發展與和平發展不是一個層次的概念,將其並列起來,在理論上是自相矛盾的,在現實中必然導致諸多混亂。

  三、融合發展與和平統一的關係

  融合發展是推進國家和平統一進程的路徑和手段,那麼融合發展能否必然使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筆者研究後認為,融合發展可以為兩岸由和平發展走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和奠定基礎,但並不能保證兩岸必然沿循這一道路走向統一,若要推動兩岸走向和平統一,還應有其他配套設計。大陸對融合發展的功效應有正確預估,不能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至少應認識到以下兩點:其一,我們期待通過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和平統一,但不能完全指望通過融合發展來實現和平統一。當前研究界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存在擴大化傾向,認為只要推行融合發展,兩岸就必然會走向統一,這種認識不切實際。眾所周知,台灣民眾、社會團體或企業參與大陸的經濟社會建設,是為了實現自身的利益和價值,而不是為了兩岸統一。當然,我們不否認,在台灣整體及其民眾個人實現自身利益和價值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與大陸形成了命運共同體而贊同統一,但這是兩碼事。所以,兩岸融合發展到一定程度後也可能會像當前的交流發展一樣進入瓶頸期,甚至很難再往前推進,就像歐盟難以走向“歐洲聯邦”一樣,我們對此要有科學的預估,及早地在融合發展的基礎上再次推出新思路。其二,從國外經驗來看,沒有案例表明,一個國家可以單單通過融合發展自然而然地走向統一。即便是西德統一東德,也是由於東德社會主義改革遭到挫敗,兩德統一突然出現了機會之窗,西德抓住了這一歷史性機遇,迅即將統一問題提上議事日程,最終才在陣痛中艱難地完成了統一;否則,兩德統一遙遙無期,甚至連能否統一都是一個未知數。④不過,筆者此言並非要否定兩岸融合發展的意義,而是在充分肯定其意義的同時,主張充分預估融合發展對於推進兩岸統一的效能,通過不斷尋求推進和平統一的替代思路和更新機制,以保證兩岸統一大業的早日實現。⑤

  融合發展不僅是推進和平統一工程的一部分,還是為實現國家的完全統一奠定基礎的鋪路石。香港回歸20年來的實踐從反面告訴我們,統一不是一勞永逸的,在實現基本的和平統一後,國家還將面臨深化統一、達至完全統一的新課題。換言之,融合發展是一項長期工程,即便未來兩岸統一之後,也需要繼續推動兩岸融合發展。香港目前出現的政治不認同甚至“港獨”現象,均與我們長期以來忽視了推動香港與內地的融合發展有直接關係。因此,我們在處理兩岸關係時必須格外注重聚同化異,不僅在統一前要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在統一後仍要推動兩岸融合發展。即便未來大陸若因台獨迫不得已採取了武力統一,那麼武統之後仍需推動兩岸融合發展,以彌補武統所帶來的負面效應。⑥不難設想,武統之後,大陸必會宣佈台灣地區進入一定時期的緊急狀態,島內的社會流動和經濟發展必然會深受影響,在這種情況下,讓台灣同胞到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就顯得更加重要,因此武統後的兩岸融合發展更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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