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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聿文:給社會情緒硬著陸安裝減壓閥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08 10:23:30 |
最近一段時間,中國社會發生數起在公共場合實施爆炸、持刀殺人、摔死嬰兒等極端暴力事件。有評論將之與恐怖主義掛鈎,認為中國已進入到一個“個人恐怖主義”時期。公安大學教授、犯罪心理學專家武伯欣則把它稱為“個體自殺式恐怖犯罪”。無論是“個人恐怖主義”,還是“個體自殺式恐怖犯罪”,這種以自殺為代價,把攻擊矛頭指向無辜者,以製造公共安全恐怖的行為,都是必須受到譴責的,社會對此應有高度共識。 之所以這麼講,是因為在我們的社會中,有相當多的公眾對個體恐怖襲擊的實施者持一種同情、理解甚至讚賞態度。例如,在冀中星案以及稍早前的陳水總案中,就有很多人同情他們的行為,網上甚至出現一種聲音,為他們炸平民而不是政府惋惜。從生命的價值來說,不論達官貴胄,還是下裡巴人,都一樣珍貴,因此,人們可以同情其過去受到的不公遭遇,但不應對此種濫殺無辜行為濫施同情,更不應鼓動把仇恨的矛頭指向一切公權力。 但與此同時,社會尤其是公權力也須明了公眾中此種反政府言論和情緒域場的根源所在。沒有人會無緣無故地攻擊或仇視一個群體和機構,上述言論的存在,實際上是我們這個社會仇官情緒的一種極端表達,它與犯罪心理學所說的個體犯罪行為背後的心理動因——“累積的情緒宣洩”——是相通的。也就是說,大眾其實也有和犯罪實施者相同的心理感受,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所遭受的那種不公和無望的挫折感也是慢慢積累的,從而使他們很容易理解犯罪嫌疑人在實施犯罪時的心理情緒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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