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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軍的罪與罰:好色喜歡提各種要求

http://www.CRNTT.com   2013-05-03 11:51:31  


 
  2004年和2007年,劉志軍主持完成中國鐵路第五次、第六次大提速,這成了他政績簿上輝煌的一筆。然而,此後的一場變故,使他的履歷中出現了第一個重大污點:2008年4月28日,由北京開往青島的T195次旅客列車因超速導致車廂脫軌,致70人死亡,416人受傷。劉志軍因此被國務院記過處分。

  但這似乎並未影響劉志軍的仕途,他雄心勃勃地推動高鐵項目,期待用高鐵打翻身仗。2008年4月,京滬高鐵開工,至2010年11月全線鋪軌完成。然而,也就是在京滬高鐵即將通車之際,國家審計署的一紙報告,揭發出其建設中的七大問題。其中,項目還未招投標就有施工單位進場施工,是此次審計最重要的發現。

  在這次審計過後,2011年2月12日,新華社正式發布消息稱,經中紀委有關負責同志證實,鐵道部黨組書記、部長劉志軍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身陷囹圄的劉志軍沒有親眼目睹京滬高鐵的正式開通,被他寄予厚望的高鐵項目,卻在2011年6月30日投入運營後屢屢曝出問題。運營僅僅10天,京滬高鐵就接連出現車廂停電、電纜起火花、因故障中途停車、未出站就因故障換車等問題。7月10日,山東省境內出現9級大風雷雨天氣,京滬高鐵曲阜東至棗莊間下行線接觸網發生故障,導致19趟列車晚點。兩天後,京滬高鐵在安徽省境內因電網故障停運,導致至少11趟列車晚點,3趟列車遲發。同一天,由上海虹橋開往北京南的京滬高鐵G114次列車再度因故障中途換車續行。

  4天3次故障,京滬高鐵引發了國內媒體的批評潮:“故障究竟是何緣故?這些故障為何在試運行中沒有檢測出?”“京滬高鐵容不得‘設備磨合門’的存在。如果帶病運行,就是人為地製造故障,必須嚴查嚴懲。”

  7月23日,更大的災難發生了。當天晚上8時34分,從北京南站開往福州站的D301次動車組列車與從杭州站開往福州站的D3115次列車在溫州方向雙嶼路段下嶴(音同奧)路追尾相撞。由於撞擊劇烈,兩列列車首尾擠成了一團,D301的前四節車廂拱了起來,呈人字狀從20多米高的橋上墜下,其中一節車廂掛在橋面與地面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2011年12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作出了對“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決定: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負主要領導責任。

  2012年5月28日,中紀委監察部針對劉志軍違紀違法案件的調查有了結果:經查,劉志軍濫用職權幫助北京博宥投資管理集團公司董事長丁羽心(又名丁書苗)獲取巨額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社會影響;收受他人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道德敗壞;對鐵路系統出現的嚴重腐敗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劉志軍被開除黨籍,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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