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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壟斷致財富向少數人集中

http://www.CRNTT.com   2011-03-02 11:20:58  


 
  制度歧視和權力壟斷造成的收入和貧富分化,其危害不僅在於貧富差距的急劇拉大必然會減少社會大眾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從而損害經濟成長;更在於這種基於壟斷力量的收入和財富再分配,損害了社會競爭的公平性,既破壞了人們乃至其後代在競爭中的機會平等,也無助提高效率和促進創新,只會造成奢靡和傲慢、失落和仇視在兩極的積累,從而必然會加劇社會階層的分裂和矛盾,拖累國家陷入中等收入陷阱。因此,在削弱壟斷和歧視性特權上,效率和公平並不衝突,公平分配財富與激勵創造財富並不矛盾,反而是相互促進的。我們完全不必畏首畏尾,更不能受既得利益或偏見的左右,有選擇地反對某種形式的壟斷與不公(如政府特權與官員腐敗),而容忍另一些形式的歧視與壟斷(如戶籍歧視與資本的巧取豪奪)。實際上,網開一面等於沒有網。

  因此,針對歧視性的壟斷制度,能否切斷農村土地征用上的財富轉移,使之全部用於農民的福祉和農民工及其家屬的城市化,從而斷絕一切人打用農村土地生財的念頭;能否把中國工人——其主體是農民工——的貢獻反哺於他們及其家屬,使他們能夠在就業地安居和享受平等的公民權利;能否撥出專款巨資,優先解決所有農民工子女的平等教育權利——包括留守兒童的普遍免費寄宿制教育;能否迅速啟動利率的市場化,以保護億萬普通儲戶不至成為銀行和企業利益的輸送者和所謂金融穩定的犧牲者等等,所有這些在權利對權力的制約建立之前,還只能寄望黨和政府從保持執政地位的長期利益出發,拿出為扼制貧富分化而壯士斷腕的決心。

  此外,面對權力壟斷、資源壟斷和市場壟斷所造成的社會不公和分配失衡,我們下面需要去進一步審視我國社會財產和收入再分配的機制,揭示那些太久沒有得到重視和修補的巨大制度漏洞如何造成保障社會公平分配最後一道防線的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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