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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民間投資離不開國有資本戰略性撤退

http://www.CRNTT.com   2010-10-13 08:29:41  


  中評社北京10月13日訊/無須諱言,2005年頒布的“非公36條”顯示了“軟門檻”(各種玻璃門和彈簧門)是制約民間資本進入壟斷行業的最大障礙。隨著今年5月份“新36條”的發布,民間資本更期待具體的實施細則,徹底清除此前阻礙民間資本進入的各種軟門檻。

  國慶前夕,據國家發改委有關官員透露,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醫療事業和鐵路建設的投資細則將力爭在10月底前出台,這是發改委自今年5月“新36條”出台以來首次披露相關政策落實的進展情況。同時,廣東省、南京市和寧波市等地也相繼出台了落實“新36條”的相關政策措施。這表明,“新36條”已正式進入政策措施的細化、落實和實施階段。

  上海證券報發表中國社科院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文章表示,但清除了阻礙民間資本進入的各種軟門檻,是否意味著它們就可以順利進入這些壟斷行業?其實不然。經濟學上有個概念叫“自然壟斷成本”,誰先進入壟斷行業,誰就可以率先成為行業老大,因為平均成本大幅下降是自然壟斷形成的充分條件。更何況,國有資本還掌握了土地、資金、稅收等諸多要素,即便目前放開了這些壟斷行業的進入門檻,民間資本也很難與國有資本抗衡與競爭。

  因為,暫且不說當下有關民間資本與國有資本的資產占比、增加值或利潤占比等相關統計依然不盡如人意,即便國有資本僅僅控制了經濟體中最為關鍵的1%比重(如金融和土地),也預示了國有資本實際上已經控制了整個經濟命脈。從目前來看,國有資本的“壟斷”力量確實已經控制或影響了金融、運輸、電信、電力和傳媒等重要行業,導致民間資本很難涉足或集聚這些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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