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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呼喚“新土改”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14 11:31:40 |
成都的土地管理探索 正如徐紹史所言,土地改革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008年十七屆三中全會召開之前,社會各界對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寄予了很大期望,希望看到真正制度性的突破,並以此為觸發點,像過去的聯產承包制一樣,引發新一輪的土地制度改革。 但令人遺憾的是,由於牽涉到政治層面的改革,各方面的爭議很大,十七屆三中全會最終沒能在這方面取得突破。 由於城市土地的權屬比較清晰,改革空間相對較小,未來改革的突破點在於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而其中最關鍵的一點則是農村土地的產權問題。現有的政策法規最大的缺陷是沒有充分考慮農民對土地的權利問題,大量存在農村土地產權不清、產權虛置的問題。 作為國家綜合改革試驗區,成都在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確權,通過確權來做到“還權於民,還利於民”。只有確定了農民對土地的“權”,有效解決了農村土地的產權問題,才有可能解決附著在土地之上的“利”的問題。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另一個重要問題是徵地制度改革。我國在徵地制度方面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土地農轉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規模過大,失地農民群體越來越多;二是對失地農民補償太低,不足以解決他們的長遠生計;三是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再就業困難。諸如此類問題的存在,正在造成越來越嚴重的負面影響。 土地流轉制度建設與利益保障是農村土地改革的關鍵 周其仁教授在對成都的城鄉統籌進行研究後發現,與全國普遍出現的城鄉收入差距倍數擴大不同,成都城鄉人均收入差距倍數從2003年的2.64降為2008年的2.61。其做法便是通過啟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用地因土地的集聚、集中帶來土地級差收益。 在國內城市化的進程中,大量農村土地被征用通過這種方式產生了巨大的價值。據有關數據,我國新增建設用地 95%以上屬農村集體農用地。而2007年國土部門推進建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和礦業權分類出讓,獲得出讓土地收入超過9000億元。還有學者的研究估計,近十年來,徵地這個環節在城市化進程中征用農民土地,拿走的資金至少有2萬億。但是,絕大部分土地出讓的利益都被地方政府和開發商拿走,農民從中獲取的利益極少。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問題,在現實中有一個典型案例就是小產權房。我們在調研中也了解到,雖然國土資源部對小產權房問題在積極研究,並期望找到改革的突破口,但過程並不順利。國家一些部門2009年曾對國土資源部的小產權房研究表示過贊同,但另一些重要部門又對此表示出不同意見。總體來說,國務院的意見是,在土地管理法律問題還沒有解決之前,小產權房問題不可能解決,也難以進入政策程序。因此,小產權房問題在短期內無望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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