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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張啟雄(右)發言,左為台灣釣魚台光復會理事長劉源俊。(中評社李文輝攝) |
中評社台北7月27日電(記者 李文輝)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張啟雄,26日在“波茨坦公告紀念研討會-琉球地位與東海和平圓桌論壇”上,發表《東亞傳統國際秩序下的琉球地位》專題演講。張啟雄表示,屬藩琉球原本屬於中國的忠誠朝貢國,分別在明末、清末等中國最弱的時機,遭到日本借用《萬國公法》法理,二度乘隙入侵。1879年日廢琉球藩為沖繩縣,琉球自此喪失其國際地位。
“波茨坦公告紀念研討會-琉球地位與東海和平圓桌論壇”,由台灣大學政治學系主辦、兩岸統合學會協辦,今天上午在台灣大學社會科學院第一會議室舉行,這是台灣近40年來第一次就琉球地位進行公開探討。
張啟雄說,清末西力東漸之初,清朝在危機意識下,同治年間採取“聯日本、抗歐美、以重建中華宗藩體制”的新中華世界秩序構想。但施行明治維新之後的日本,圖謀向外擴張,假借《萬國公法》中“領其地,理其政,徵其稅”法理,進軍琉球。中國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琉球遭到日本兼併。
而清朝既喪失應有的國力為後盾,其徒託空言的《中華世界秩序原理》中〈興滅繼絕論〉遂告式微。關於屬藩琉球的記載,只能從《清史稿》和《大清會典》中,加以刪削抹除。“中華世界帝國”也慘遭西洋近代《國際法》秩序原理取代,消失至今,迄無規復跡象。
“張啟雄論文如下。
序論
規範“中華世界帝國”國際體系的國際秩序原理乃《中華世界秩序原理》,相對的,規範西方國際體系的國際秩序原理則是《國際法》。近代以前,中國對屬藩實施《中華世界秩序原理》之〈以不治治之論〉的統治方式,乃基於民族自治並實行“屬藩政教禁令自主”的地方自治。西方對殖民地實行的統治方式為《國際法》的〈實效管轄領有論〉。
西力東漸後,《中華世界秩序原理》與《國際法》開始接觸,並發生國際秩序原理的衝突。其中,中國對屬藩的領土主權歸屬之所以發生紛爭,即因〈實效管轄領有論〉與〈以不治治之論〉的原理爆發根本衝突所致,這就是宗藩體系與殖民體系在統治原理上的衝突。清季列強企圖奪取台灣、琉球、朝鮮、越南、西藏等屬藩、屬土時,提出以《國際法》的“實效管轄領有論”為利器,先在法理上進行“領其地,理其政,徵其稅”的“實效管轄”調查,然後在外交實務上展開國際秩序原理的交涉。中國因施行〈以不治治之論〉的民族自治政策,而提出“屬藩政教禁令自主”的主張,在外交上爆發激烈的中西國際秩序原理之法理論述的爭辯。
因此,在方法論上,東西國際秩序原理的差異,就成為本文思考與論證的中心議題,而“宗藩體系”vs.“殖民體系”或〈以不治治之論〉vs.〈實效管轄領有論〉,也就成為本文的思考架構。至於,《中華世界秩序原理》的〈封貢體制論〉與〈興滅繼絕論〉,則是本文的論述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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