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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時期以來,中國經濟運行面臨的諸多矛盾和問題,既有供給側的,也有需求側的,既有周期性的,也有結構性的,但主要矛盾是供給側結構性的,其深層根源是體制機制問題。 |
中評社北京2月15日電/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確定了2019年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方針政策,明確提出:“中國經濟運行主要矛盾仍然是供給側結構性的,必須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不動搖,更多採取改革的辦法,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法手段,在‘鞏固、增強、提升、暢通’八個字上下功夫。”這對於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我們要深入領會、認真貫徹執行。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研究員林兆木文章表示,提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並將之作為經濟工作的主線,是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深刻分析、準確把握中國現階段經濟運行主要矛盾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決策,是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
“十二五”時期以來,中國經濟運行面臨的諸多矛盾和問題,既有供給側的,也有需求側的,既有周期性的,也有結構性的,但主要矛盾是供給側結構性的,其深層根源是體制機制問題。這是由國際和國內多方面因素決定的。從國際看,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導致世界經濟陷入衰退,對中國出口造成很大衝擊,成為加劇國內產能過剩和經濟下行的重要因素。從國內看,中國經濟增速連續多年保持在10%左右,2001—2008年出口和投資年均增長20%以上,帶動眾多行業產能井噴式增長。2008年以後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採取了力度很大的刺激政策,許多行業產能大幅增長,供給側結構性矛盾不斷積累。2015年,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並作出中國經濟運行主要矛盾是供給側結構性矛盾的正確判斷,強調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增強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這是中國宏觀經濟理論和政策的重大創新,意義深遠。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對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的創新發展,同西方經濟學的供給學派根本不是一回事。它既強調供給又關注需求,既突出發展社會生產力又注重完善生產關係,既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既著眼當前又立足長遠,既包括改善商品和服務供給又包括改善體制機制和制度供給,強調用改革的辦法解決供給側結構性矛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體現,歸根結底是要使中國供給能力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從而實現社會主義生產目的。
3年多來,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三去一降一補”和“破、立、降”深入推進。鋼鐵、煤炭行業“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基本完成,一大批“僵屍企業”出清。去庫存取得積極進展,2018年9月末,商品房和商品住宅待售面積分別比2015年末下降26.0%和42.5%。去杠杆穩步推進,宏觀杠杆率基本穩定。降成本持續發力,2018年減稅降費規模達1.3萬億元。補短板成效明顯,創新驅動、基礎設施、脫貧攻堅、城鄉統籌發展、民生建設、生態環保等領域投入力度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使重點行業供求關係發生明顯變化,經濟結構優化、經濟效益改善,系統性風險發生概率趨降。尤其應看到,近幾年特別是2018年由於國際環境變化,中國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在這種情況下,經濟增長一直保持在6.5%—6.9%的合理區間,成績來之不易。實踐充分證明,黨中央作出的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是改善供給結構、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的治本之策。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適應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和經濟發展階段變化的必然要求
文章分析,習近平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他還指出:“中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這兩個重大論斷賦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的更高要求和更重要意義。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都要求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集中體現。進入新時代,中國居民消費需求已經從數量型轉向質量型,對產品和服務質量要求越來越高,消費品供給結構升級滯後已成為消費市場擴大的嚴重障礙。與此同時,服務業發展與需求增長明顯脫節: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滯後,既制約了製造業轉型升級,又妨礙了國民經濟整體效率提高和成本降低;醫療、教育、育幼、養老等服務業發展滯後,同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間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良好的生態環境、潔淨的水和空氣也是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這些問題,都需要通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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