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0日電/為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困難企業扭虧、轉型、發展、脫困的合力,中國銀監會近日發布了《關於做好銀行業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有關工作的通知》。
“對於債務規模較大的困難企業,該企業三家以上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可發起成立債權人委員會,原則上,債務企業的所有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都應該參加。”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說。
從運行機制上看,《通知》要求債委會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公平公正”的原則開展工作。若債委會確定重大事項,原則上應當經過占金融債權總金額三分之二以上比例的債委會成員同意,同時還需經過全體債委會成員過半數同意。
具體來看,針對資金供給問題,為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如果企業提出的新資金需求有充分理由,債委會可以通過組建銀團貸款、建立聯合授信機制、封閉式融資等方式予以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強調各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一致行動,切實做到穩定預期、穩定信貸、穩定支持,不得隨意停貸、抽貸,同時,可通過必要的、風險可控的收回再貸、展期續貸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幫助企業實現解困。針對金融債務重組問題,《通知》指出,實施金融債務重組的企業需具備一定條件。具體來看,企業的發展應符合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支持政策;企業產品或服務有市場、發展有前景,具有一定的重組價值;企業和債權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金融債務重組的意願等。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