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據麥田房產權證部負責人金麗華表示,房產個稅一直存在,但在2006年之前,房價低,沒有受到重視,一直處於沒有徵稅的狀態。隨著房價的上漲,從2006年起,北京才開始徵收房產個稅。
【政策】
“1%徵稅”存廢需等細則
據新京報報道,北京地方稅務局內部人士昨日稱,各地此前執行的按照住房轉讓收入1%-3%徵收所得稅也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個人住房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根據規定,對個人轉讓住房取得的所得按20%的稅率計征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為轉讓住房的收入額減去住房原值和合理費用。上述規定也強調,納稅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稅務機關可對其實行核定徵稅,即按納稅人住房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具體比例在轉讓收入1%-3%的幅度內確定。
記者發現,新政強調的是“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並未明確全部二手房都需按差額20%征個稅。
記者多方打聽北京是否會取消按總房價1%徵稅的方式,但相關官員只是說,仍需等細則出台。
【難點】
早期交易或查不到票據
鏈家地產副總裁林倩介紹,由於差額徵收需要提供一些憑證,比如契稅票據等,但由於不少賣方稱提供原始票據較為困難,計算差額麻煩,北京大多數地稅所都是按照合同成交價全額的1%來徵收個人所得稅的。
金麗華也表示,原來的房價較低,有可能成交總金額的1%會高於差額的20%,到了後期,北京房價漲得太快,導致房價可能是原值數倍,再用差額20%繳納個稅就不划算,2008年後,很少有人用差額。目前北京的做法基本上都是按全額1%來徵收個稅,差額徵收的一年僅有幾例。但如果要查房屋原值,還是可以通過稅務部門的系統、建委的稅票底檔查得到。但有可能早期交易,票據沒有電子版,建檔工作量很大。
另有專家預計,出售滿5年唯一住房,仍可能免個稅,記者詢問了幾家主流二手經紀公司,都表示目前還沒有無稅房源的統計數字。東城區、朝陽區、通州區多家門店的經紀人反饋,在過去1年裡他們門店交易的房源,滿5年又是業主唯一住房的比例,大約在15%到25%之間。
分析
二手房會否降價 專家意見“打架”
此前,北京房產交易個稅主要以成交額的1%來徵收,但此次新政細則,則強調應依法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二手房價走勢如何?政策對購房者有何影響?
購房者忐忑觀望
新政一出,也讓正在交易的買賣雙方心中忐忑。
王女士屬於換房需求,本來想賣掉自己名下60平米的房子,買個80平米左右的兩居室。在得知新政策出台後,她顯得比較焦慮:“新政策出台後,我擔心完成這一賣一買,費用要多出來幾十萬。”現在只好觀望新政的走向,再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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