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不過,就像上調水價一樣,在全國全面實施階梯水價目前尚存難度。早在2010年,就有專家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實施階梯水價,必須“以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為前提,但目前要完全做到這些舉措並不容易
2月1日,湖南長沙正式開始實施新的水價政策:城區(不含望城區)新的綜合水價為2.58元/噸,開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換算到消費者身上,即居民到戶水價上漲0.7元/噸,其中0.3元/噸為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另有消息稱,廣西桂林也開始全面上調城市供水價格並實行階梯水價政策。
但長沙和桂林的水價上漲或許是今後水價調整的前奏。昨日,廣州市物價局相關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強調,“自來水價格調整是廣州市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政策並結合廣州市的實際情況提出的。水價調整工作將開展成本監審、成本公開、召開價格聽證會等環節,依法公開進行。”
而據華泰證券分析師去年12月撰寫的一份報告,“貴陽、九江、福州等城市也紛紛準備對水費、垃圾費進行合併收取。這或將導致水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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