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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前房產加名徵稅3% 被指“趁火打劫”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8-24 14:40:22  


房產交易中心契稅窗口前已有市民在咨詢。
  中評社北京8月24日電/據楊子晚報報道,新婚姻法解釋引發婚前房屋產權確認高潮,23日起,南京對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徵收契稅。繳納辦法按照房屋所有權添加人實際占有比例,折合成市價,按照贈予類別徵收3%契稅。市民稱“不理解”,戲稱稅務部門“趁火打劫”。

  以前婚前加名不收契稅

  以前這種夫妻關係的房產加名行為,是不需要繳納任何契稅的,在一般情況下只需要交一些工本費就可以辦理了。那麼,為什麼現在又要突然徵收呢,南京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不繳稅的情況隨著政策的變化而發生改變。剛剛出台《婚姻法解釋(三)》明確提出,婚前房屋誰付的錢,離婚後房子歸誰,這條政策的出台,結果引發了對於婚前房屋產權確認的高潮。

  據南京市地稅局工作人員透露,南京已經從昨天開始率先要求,該市的各房產契稅徵收條口,對要求進行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的房產所有人徵收契稅。

  現在加名要征3%契稅

  那麼,房產證增加名字就要徵稅的依據又是什麼呢?這位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也就是說,夫妻在婚後想對婚前房產加名,就屬於房屋權屬發生轉變。因此只要變更房屋權屬,就得徵收契稅。

  那麼房產加名,具體契稅將如何徵收?南京稅務部門表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三條中規定,契稅稅率為3%-5%。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制定具體稅率。而南京市所執行的稅率是3%。

  如果夫妻一方需要在婚前房屋產權證加名,那麼參照南京市執行的政策,具體如何操作呢?南京市稅務部門提供了一個參照案例。

  市民徐先生在婚前購置了一套價值100萬的房產,之後他與劉小姐結婚。由於該處房產是婚前購得,因此房屋產權登記證上也就只有他的名字。新婚姻法解釋出台後,作為妻子的劉小姐多了一層擔憂。於是要求丈夫在房產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從該案例來看,徐先生的情況就屬於“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房產,另一方要求加名”。

  稅務部門表示,在加名之前,如果在雙方沒有提出房屋所占權屬比例的情況下,房屋產權比例將按照夫妻雙方各半劃分。具體的計稅方式為“評估價格的一半×婚前房產契稅稅率3%”。具體計算過程如下:王先生房子的價值為100萬計算,那麼要把劉小姐的名字加進產權證,其契稅繳納為100萬÷2×3%=15000元。

  如果是按比例分割產權,則由夫妻倆約定好後,雙方到房產部門簽定一份協議,標明各自所占份額,並將份額折合成合理市場加價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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