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台灣師大國際事務與全球戰略所兼任副教授、前“國安會”諮詢委員蔡宏明今天中國時報發表文章說,兩岸自九月十二日起同步實施兩岸經濟協議(ECFA),為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開啟新紀元。但是,在未來在落實ECFA、邁向“兩岸經貿正常化”與“自由化”的過程中,所面對的挑戰,更值得重視。
基本上, ECFA將為未來的兩岸經貿關係,提供制度化和正常化互動的基礎,將使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特別是因為ECFA“合作措施”(第二條)強調:“採取措施逐步減少、消除雙方之間多數貨物貿易關稅和非關稅壁壘,逐步減少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領域限制性措施,提供投資保護,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產業交流”,未來兩岸經貿的“制度化”和“自由化”也將“同步發展”。
然而,ECFA協定內容的執行成效與能否產生真正之效益,將是各界關切的課題。
文章說,就貨品貿易早期收穫之執行而言,為確保“原產於兩岸的商品”才能適用優惠關稅待遇,兩岸參考“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有關“增值標準”的判定方法(產品中原產於中國|東協自貿區的成分占其總價值的比例應超過四十%,才能符合“實質轉型”)之規定,“從嚴”訂定“原產地標準”規定,對於紡織品等關鍵商品的製造比例,將“從嚴”訂定原產地標準,可能訂四○%、四五%和五○%以上三種,遠超過原有三五%的一般附加價值率認定標準。
雖然,“從嚴的原產地標準”將有利於台商慮將部份外移的生產線回流到台灣,增加“台灣製造”比重。但“從嚴的原產地標準”可能導致業者放棄利用ECFA優惠關稅,加上由於中小企業專業與認知不足,原產地認定之附加價值門檻過高,也將產生ECFA利用率過低,進而影響受益層面。
就服務貿易早期收穫的執行而言,雖然ECFA為台灣服務業提供更容易、更快進入中國市場之機會。但是根據CEPA之實施經驗,香港的服務業者還是反映大陸各地仍有地方保護主義, 地方政府利用政策來限制進入,某些行業的管制規定已經形成障礙。換言之,ECFA生效之後,能否真正突破大陸服務業的進入障礙,將是決定台商能否從ECFA受益的關鍵。
再者,大陸執行ECFA的效率,也值得關注。例如台商企業在大陸普遍面臨智慧財產權的申請、搶注、侵權及保護執行等問題,雖然兩岸已簽署《智慧財產權保護協定》,但是根據美國商會對大陸的美商企業調查,表示大陸保護智慧財產權執行不力的比例高達六三%,顯示類似之執行成效問題,也將是兩岸當局未來必須面對的挑戰。
更值得注意的是,兩岸產業的競爭,仍將是影響後ECFA時代台灣產業之重要因素。由於兩岸產業的價格競爭,兩岸的反傾銷和進口救濟爭議,在後ECFA時代將無法避免。特別是目前大陸產品,不論是循正當管道、走私、偽標產地、出具虛偽產證或自香港等其他地區轉口進到台灣市場,因價格低廉已經衝擊台灣同類產品,該問題除了將引發包括反傾銷控訴和援引進口救濟措施等爭議之外,ECFA生效後之後,兩岸“海關合作”能否真正改善偽標產地、出具虛偽產證或違規轉口問題,將為各界所關切。
文章說,展望未來,由於ECFA屬於框架性協定,許多現有貿易投資爭議能否順利解決,將會影響實際效應的發揮。對此,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能否建立足以解決兩岸經貿爭議的組織架構、研擬務實的“執行或談判計劃”,確定未來磋商原則、解決問題的目標與時間表,並由雙方主管機關代表進行專業討論,將成為決定ECFA能否發揮實質效益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