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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南正式宣佈,黃芳彥成為扁家弊案首名通緝犯。 |
中評社台北3月18日電/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今天傳喚前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由於他滯美未歸又沒請假,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下午六時宣佈,要求台“外交部”註銷黃的證件,對黃芳彥發佈通緝,時效可長達20年。檢察官林嚞慧則透露新案情,黃芳彥幫助吳淑珍藏匿一批珠寶和現金,值2.8億元新台幣。
檢方上午也傳喚洗錢案被告黃芳彥,由於他滯美未歸,第三度傳喚未到,也沒向特偵組請假,特偵組發佈對他通緝。
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下午六點在記者會上說,黃芳彥沒有到庭,今天有透過黃芳彥的弟弟黃重彥試著跟他聯絡,他有告訴我們說,他沒有辦法聯絡上黃芳彥先生。
黃芳彥早前因涉嫌協助扁妻吳淑珍藏匿鑽石、珠寶及新台幣6000萬元款項,日前被特偵組認定違反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2款掩飾、寄藏他人因重大犯罪所得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之罪,列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