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清華大學跳水隊總教練于芬近日出示了吉勇今年4月發給她的手機短信“我吉勇從未幫於芬代領過任何獎金”。而在不久前游泳中心公開的司法鑒定中,吉勇的簽名被認定爲真實的。
“當時國家體育總局監察部門要調查吉勇的情況,他就在第一時間給我發了短信。”於芬說,她手中還有吉勇否認代領過獎金的音頻和文字證據。
吉勇是清華大學跳水隊的一名司機。據於芬說,國家體育總局游泳運動管理中心的人曾讓吉勇看過一份當年領取款項的單據複印件,吉勇發現上面的簽名確實是他的筆迹。不過,他向於芬表示,他從未在上面簽過字。
于芬說吉勇當時留了個心眼,仔細看了一下有他簽名那一行的隊員的姓名、獲獎專案等內容,發現竟然有一些隊員根本就不是於芬帶的,但也列在其中。“不是我的隊員居然還算在我的名下,這說明游泳中心的賬目混亂。”於芬說。
如果真如吉勇所說,沒有幫於芬代領過任何獎金,那爲何游泳中心會有吉勇的簽名,而且還經過了司法鑒定?于芬認爲,吉勇有時候會去幫她和隊員到游泳中心領一些參賽證件,可能是那時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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