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陳水扁遭檢方傳喚偵訊,過程卻是一波三折,經過長達11個小時的庭訊,聲押庭結束,不過,3位法官庭中做出激烈辯論,最後以2:1的票數,於晨間7點05分裁定收押,將移送土城看守所;而陳水扁是首位卸任“元首”的身分遭到收押,創下台灣首例!
昨日,陳水扁宣稱在特偵組遭法警毆打,在晚間10點50分,3位陪審法官陪同下前往台大就醫,直到凌晨0點30分才出院,聲押庭才繼續召開。
據TVBS報道,就醫完回到庭訊,即便陳水扁答辯表示,一切貪污相關事件,他一概不清楚,全由夫人吳淑珍一手主導,而“國務費”由於是相當特別的費用,他分毫未入自己的口袋,且收入大於支出,何來貪污之有?
不過陳水扁雖然矢口否認,涉及涉嫌貪污,疑似和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詐領安亞專案等,7年貪污重罪、龍潭購地案,涉嫌隱匿公文,侵占藏匿“國安局”“調查局”等單位的公文,偽造文書,使用百貨公司禮券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詐領財物,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約1億元,用在陳致中罰單等私人用途,刑責10年以上,洗錢,把錢匯到國外的洗錢案。
但最終法官以2:1的票數,裁定陳水扁涉案極深,有收押必要,避免串證之虞,宣告收押禁見,陳水扁將在“國安”單位戒護下轉送土城看守所,住進北所忠三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