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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領導幹部家屬經商 以制度形式扎牢“三不腐”籬笆
http://www.CRNTT.com   2022-06-27 19:08:16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管理的適用對象和情形、工作措施、紀律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

  這對於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從源頭上防範廉政風險,促進領導幹部家風建設意義重大。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此次《規定》出台,標志著中國反腐正向一個更高層次、更高階段推進。

形成常態化制度安排

  “家風家教是一個家庭最寶貴的財富,是留給子孫後代最好的遺產。”從讀書正業、孝慈仁愛、非義不取、為政清廉的“三蘇家風”,到周恩來等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一生堅守的“紅色家風”……鑒古知今,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風是永恒的話題。

  尤其是黨員幹部,家教嚴不嚴、家風正不正,不是個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關乎黨風廉政建設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大事。

  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相關制度建設和探索由來已久。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就出台了《關於禁止領導幹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對領導親屬經商作出明確限制。其後又陸續出台不少政策措施,不斷擰緊制度的“卡口”。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規範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作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從2015年起先後在上海、北京等5個省區市開展試點,并於2021年1月起在中央單位全面推開,集中規範工作以“先試點再推廣、先地方再中央單位”的方式漸次推進,共對4700多名領導幹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進行了規範。

  最新《規定》則意味著形成常態化、長效化管理的制度安排。《規定》聚焦“關鍵少數”,明確適用對象“主要是黨政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廳局級及相當職務層次以上領導幹部”,對不同層級、不同類別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分別提出了禁業要求,領導幹部職務層次越高要求越嚴,綜合部門嚴於其他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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