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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產局發話,潼關肉夾饃式商標維權無法再逍遙
http://www.CRNTT.com   2021-11-29 19:31:41


  26日淩晨,國家知識產權局就“逍遙鎮”“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答記者問。有關負責人指出,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為普通商標,其注册人并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册的地理標志,其注册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肉夾饃、胡辣湯本來只是傳統的地方美食,一旦加上了潼關、逍遙鎮這樣的地名,就有各種協會冒出來,委托律師全國範圍內撒網維權,找小吃店商戶們收加盟費、會員費,此類現象早已不是個案。雖然商標維權是法治社會正常的商業行為,但類似地方行業協會的所謂維權行動,因為純粹是奔著錢去,依然讓大衆感到不可理解、無法接受。

  在知識產權領域,類似碰瓷式維權很多,訴訟本身不是目的,“以打促談”搞到錢才是目的,多數都會選擇庭外調解。無論是逍遙鎮胡辣湯協會,還是潼關肉夾饃協會,大範圍起訴小吃店商戶的目的,說起來可能冠冕堂皇,“統一品牌推廣機制,規範市場經營行為”雲雲,實則無非為了創收——與其說是在保護商標,不如說是要收保護費。

  其中,“逍遙鎮”只是一個普通商標,逍遙鎮胡辣湯協會作為一個協會組織,大概不會實際從事經營。如果該協會沒有開過哪怕一家店,該商標根本沒有實際使用,且連續不使用時間已經遠超三年。這也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起“注册商標連續三年不使用撤銷申請”。逍遙鎮胡辣湯協會,通過一個普通商標來進行商標維權,顯然不是適格主體。除了能够嚇唬不太懂法的小吃店商戶,真到了法庭上,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支持。

  相對而言,“潼關肉夾饃”倒是典型的“地名+商品名”的地理標志集體商標。類似由地方行業協會發起的集體商標侵權訴訟很多,而且各地法院裁判尺度并不相同。我國《商標法》規定了合理使用制度,注册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標專有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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