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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陽“狗咬人”終見下文,仍有疑問待解
http://www.CRNTT.com   2021-11-22 20:02:06


  沸沸揚揚的安陽“狗咬人”事件終於有了下文,狗主人王新剛已於19日晚登門向被狗咬傷老人及家屬道歉,并表示不再在小區喂養涉事犬只。同日,安陽市市場監管局黨組研究決定,從2021年11月19日起,對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食品藥品稽查專員王新剛予以停職,配合組織核查。

  “狗咬人”本是一樁普通的民事糾紛,最終鬧得輿論質疑紛紛、工作受到影響,恐怕此刻世界上沒有比王新剛更想買後悔藥的人了。為什麼民事糾紛演變為了公共事件,一句話總結:想講理的一方遇到不講理的一方,引得全國網友一起來討道理、討公理。有時候,公共生活沒那麼複雜——有事講道理,道理講不通就到法庭上接著講,總會有一個相對公平公正的結果。而一回避問題,麻煩就大了。

  就“狗咬人”事件本身來說,其實事實本身還是有不清楚的地方,本應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比如,王新剛說自己絕對沒有不承認“狗咬人”一事,只是“受害人家屬要價太高,并且叫我給他們寫個保證”,即保證老人身體以後有問題讓其負責,王新剛拒絕寫保證。而受害者女兒則說,“狗咬傷老人後,人家就不承認狗咬了人,我們爭執的是為啥不承認狗咬了人。根本沒有談賠償和寫保證之事。”

  然而,因為自己的任性與傲慢,王新剛在不講理的路上越走越遠,不僅玩消失,還飈出“金句”:“咬到沒有?由法律來定。我從來不相信(監控)視頻。”這樣的態度引發極大的爭議。作為公職人員,更需要正確理解法律和媒體。法庭和媒體都是講理的平台,不是誰的幫手,前者對不講理者做出不利判決,後者放大不講理者的傲慢姿態,兩者尊重的都是事實,兩者都排斥基於任性的耍橫和無理。

  不過,八期“狗咬人”節目卻暴露了更值得關注、更具有公共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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